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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档赏析: 品读《西秦会馆置地文约》

2025-06-12 09:00 自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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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展开这张纸色泛黄的清代档案,让我们从档案的字里行间,走近三百年前的自流井,了解那些隐没于岁月的故实……

在自贡市中心城区,矗立着一座汇集古代营造技艺精髓、融合南北建筑风格的清代建筑——西秦会馆。该建筑以造型独特、气势恢宏、装饰精美,成为了自贡城区标志性建筑,更成为不少离乡自贡人的难忘乡愁。

自贡西秦会馆,始建于乾隆元年(1736)、历时十六年耗资五万多两白银建成的古建筑,1988年成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如今,该建筑作为自贡市盐业历史博物馆的馆址,依然向各地游客展现着自己的独有风采和历史积淀。

西秦会馆,历经近三百年岁月沧桑、保存至今已是不易;更为难得的是,当年陕西商人为修建西秦会馆的置地契约——《西秦会馆置地文约》,依然在自贡市档案馆完整保存。该契约签订于清雍正十年(1732),长42厘米、宽32厘米,是自贡市档案馆馆藏最为珍贵的档案文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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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2年,《西秦会馆置地文约》(自贡市档案馆藏)

释文:

立约卖座房龙峰山文约人李光华眼同子李辉山、李辉平。情因负债巨金、日食难度,父子商议,今甘愿请中,卖与西秦大会建修庙宇,永远管业。其界:(至)〔自〕座房槽门直出兴隆街,塆左下坎,王姓坎脚横出河心,由河心塆右上水沟王姓坎脚,塆左直出坎脚,由坎脚直下河心,由河心直出三圣桥街心直出,塆左长生号巷子,到平桥河心直上,塆右上水沟直下龙峰山岩脚。塆右直出乌龟石王姓连界,由龟石直上大石包岩弦。由岩弦直下河心峡子口,塆左直下响水洞水沟上古路,由古路直上寒婆岭,翻坳直下水沟。塆左到岩脚,直下黄黎井后岩脚山岭,直上岩弦。塆右水沟直下盛龙井院墙,更直由街心。塆左至玉崇号水沟,直上岩脚,由岩脚塆右大槐树直下万顺号水沟直出街心。塆左至槽门。四界皆全,载粮壹钱捌分,换册耕输完纳。凭中议定:卖价纹银叁百捌拾两正,当日亲收入手,并无少欠。自卖之后,房内门扇窗格、天楼梯子、山上柴薪茨草、竹树松枝,概归买主(坎)[砍]伐,卖业子孙丝毫无涉。所有路尸无累,街坏修砌,一力有买主承(耽)[担]。李姓子孙永远不照。恐口无凭,立出卖约壹纸,买主永远存据。

会首 西万盛 全兴益 世德合 东万盛

东永顺 尚义合 永兴隆 西永顺

族中 李子华

中证 刘明德 王口海 李东平代笔

立出卖约人李光华 眼同子李辉山 李辉平

雍正十年 岁在壬子季九月初九日同众公立

故实一:当年陕西商人购置土地范围、面积多大?

笔者发现,契约原件开篇记载为“立约卖座房龙峰山”,而不是“立约卖龙峰山座房”,说明该立约人不仅是卖自己的座房及地基,还要出卖属于自己的龙峰山周边土地产权。为此,笔者依据民国时期带有比例标尺的自贡城区地图,根据契约中关于出卖土地“四至边界”的文字描述,将契约中出现的地名如“兴隆街”(今竹棚子至自贡市盐业历史博物馆)、“三圣桥”“长生号巷子”“峡子口”(今王爷庙外河道)、“古道”“寒婆(坡)岭”“龙峰山”(今龙凤山)等作为固定点,按照契约中对边界“从座房槽门起”至“座房槽门结束”的描述方式,再依据契约文字描述中具体关于“塆左、塆右”的走向判断,大致勾勒出该地契所描述的土地范围(如图中红线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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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自贡市地图》(自贡市档案馆藏)

由于该地图为民国时期绘制,与契约签订时的1732年,已相差两百多年,虽然地形地貌已经发生了改变,综合契约文字描述和民国时延续的地名判断,图中红线所圈定土地范围,与当年契约中所描述的四至范围大致不差。经测量,红线圈定的土地面积约120亩(本文将以此面积数量,作为计算基数)。

故实二:该土地买卖价格如何?

在契约文本中清晰记载这宗土地,“卖价纹银叁百捌拾两正”,文中所说“纹银”,为清朝官方规定的标准银。如果按照上文120亩的面积数量,不难计算出这宗土地出卖的单价为每亩3.17两纹银。这样的价格回到当年,到底是买方抄底?还是卖方高价卖出?

带着这一问题,笔者查找当年相关文献,试图从中找出可以参考的相应数据和比较方法。

其一,从交易总额购买力分析,契约载明该宗土地卖价380两纹银。据清雍正九年(1731)四川夔关监督穆克德布奏称“食米每石价银二两四五钱不等……次年春食米每石价银一两三四钱”。按此推算,380两纹银在当年可购买271—292石大米。以每石大米150斤进行换算,380两纹银可购买40650—43800斤大米。因此,380两纹银对于普通家庭而言,无疑是一笔巨款。

其二,从土地属性角度分析,契约中注明有“载粮(田赋)壹钱捌分”“山上柴薪茨草、竹树松枝”等文字,说明这块面积为120亩左右的土地上,既有需要上税的耕地、也有未整理的荒山。据清乾隆二十五年(1760)《富顺县志》记载,“上田每亩载粮三升,中田每亩载粮二升,下田每亩载粮一升二合”。按前文米价折合后,该地块上需要上税的耕地约4.6—10.7亩,其余均为山地、荒地以及河滩地。

参照清代江苏无锡著名学者钱泳于道光五年(1825)所著《履园丛话》记载:“雍正时期(在江浙一带)每亩良田价格为二、三两银子”。自流井一块不足11亩耕地加上超过109亩荒地,其出售单价达到每亩3.17两纹银,应属高价出售。

综上所述,契约载明的这宗土地买卖不能算作为卖方贱卖、买方抄底,应属于高价出让。

故实三:买卖双方为什么会以高价成交这宗土地?

该契约对买卖双方意图,均有详细文字记载。作为卖方的李光华会同儿子李辉山、李辉平,其出卖土地的原因是“负债巨金,日食难度”;作为买方的是,陕籍商人在自流井组建的行帮组织——西秦大会。他们来井经商后,决定置地“修建庙宇”,达到款叙乡情、议事决策之用。

值得注意的是置地后的陕西商人,集资建成西秦会馆占地面积实际不超过10亩。这些商人为何要以高价购买李家父子的宅基地、少量耕地和大量荒地?这些长期经商的陕西商人,自然拥有比常人更为敏锐的商业嗅觉。从契约文字描述中,似乎已经看到一些端倪:当年该地段已经出现了“兴隆街”“三圣桥”“长生号巷子”的称谓,说明此时该地段已经有了一定数量的商业业态和人群集聚;从契约文字看出,当时“兴隆街”仅是一条半边街状态,西秦会馆的修建,将使此地段形成真正的街道,成为商业业态集聚地;此外,从契约中“寒婆岭”地段出现的“玉崇号”“万顺号”“黄黎井”“盛龙井”等称谓看,当时已经有商家和盐井,在他们购置土地的上段集聚。为此,笔者猜测,当年陕西商人群体置地修建西秦会馆仅为目的之一,其中还包含着商业地产开发、土地囤积投资的动机。这就不难解释为何他们愿意高价买入的行为。

事实上,从清代自流井城市发展进程看,西秦会馆的修建对于城市发展、商业中心的形成,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也印证了当年陕西商人置地时的投资预判。清同治二十一年(1872)《富顺县志》中的《自流井小溪图》显示,该区域已街道纵横、会馆林立、房屋密集;1915年樵斧所著《自流井第一集》书中记载,“兴隆街及其邻近的八店街已发展成为自贡繁华街道”。而反观西秦会馆置地文约的末尾署名可知,共有“西万盛、全兴益、世德合、东万盛、东永顺、尚义合、永兴隆、西永顺”八家字号,这或许就是自流井八店街的起源。

故实四:置地契约上印章之迷

在这份近三百年前地契上,共有10处加盖了不同时期的官方印章。在古代契约文书中,契约双方立契后,在官府交税并加盖官印的契约,被称之为官契或红契;未经官府验证、为向官府上缴税收的契约,称之为草契或白契。两者在当年的法律效力上是不同的。

作为西秦大会这样商人团体置地,自然会以“官契”的方式,确认自身对该土地的合法权利。加盖在这份契约上十枚印章,分别为“富顺县之印” 1处(据同期契约辨认)、“富顺县征收局关防” 5处 (其中,4处为同一枚关防印章)、“自贡市土地登记处审查讫” 1处、“自贡市土地登记处审查验讫” 1处、“凭土地所有权状管业,本契约作废” 2处。在这十枚印章中,“富顺县之印”应为该契约签订后在富顺县县衙审查缴税后加盖的,加盖时间应是1732年;五枚“富顺县征收局关防” 印章中,四枚章面一致的印章应为民国初年至上世纪30年代初,分年度加盖。处于骑缝位置的印章应为上世纪30年代中期;“自贡市土地登记处审查讫”印章,应为民国自贡市土地登记处成立以后,对已有土地契约审查印章,加盖时间应为1942年;“自贡市土地登记处审查验讫”,应是民国自贡市土地登记处在1942年以后的年份,收取土地税后加盖的印章。“凭土地所有权状管业,本契约作废”,应是1946年后,民国自贡市政府推行土地所有权证书制度,废除原始土地契约后加盖的印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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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年时光荏苒,《西秦会馆置地文约》早已超越了一张地契的简单意义。它是凝固的历史,在字里行间闪烁着中国传统契约文化的智慧光芒。这张“刻在纸上的社会史”,不仅是解读中国传统社会经济的密码,更是一座永不褪色的精神丰碑,向后人诉说着诚信、智慧与契约精神的永恒价值。

编辑:王斯璇

责任编辑:冉华阳

编审:吴山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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