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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电火”亮西城——抗战时期贡井市政电路灯工程建设始末

2025-06-19 09:00 自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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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城市路灯散发着柔和光芒,为夜归行人指引方向、守护着城市安宁。如今,在“中国灯城”——自贡,路灯已成为亮丽风景,守望着城市变化、见证着人们奋斗。

八十多年前,作为自贡城区重要组成部分的贡井城区,依然没有市政照明的电路灯,直到1944年3月10日,才结束了这一历史。让我们走进档案,去了解贡井市政电路灯工程建设的点点滴滴。

一、工程建设背景

抗战时期,自贡作为后方井盐生产基地,承担着保障军需民食供给的重任。川康盐务管理局作为统筹川盐生产的机构,积极争取经济部资源委员会和财政部盐务总署的支持,于1940年以“为谋自贡盐业之充分发展及减轻其成本……充分发展其他化学工业”为宗旨,成立了自流井电厂,推进自贡电力事业发展。当年,自流井电厂实现了自流井市区、大坟堡盐区供电;1942年实现了凉高山一部分盐井供电。然而,在人口密度相对较高的贡井城区,因限于资金和器材短缺,一直未铺设供电线路,成为全市供电线路覆盖的“盲区”。

1942年初,贡井盐商多次向民国自贡市政府、川康盐务管理局及自流井电厂等机构申请予以供电。为扩大全市供电网络,自流井电厂将“供电贡井”列入当年年度工程计划。1942年2月,自流井电厂向川康盐务管理局工程处函借贡井地图35张,开展了为期五个月的线路架设勘查设计,最终确定了“供电贡井”线路方案,即:“由郭家垇、土地坡起,经谢家松林、苟氏坡、峰子岩,沿老公路跨威远公路而至贡井市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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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2年2月13日,自流井电厂为铺设贡井线路借地图35张致川康盐务管理局工程处的函(自贡市档案馆藏)

二、工程前期准备

供电线路铺设方案确定后,由于沿线树木、竹林等杂物较多,自流井电厂于1943年7月函请民国自贡市政府予以协助,并告知将在贡井设立办事处办理“该区业务及供电事宜”。

当年7、8月,民国自贡市政府两次训令贡井镇公所,要求其责成沿路保甲,协助电厂开展立杆放线工程。然而,贡井城区已有经营多年的永明电灯公司等私人供电企业(以油料发电为主),且与贡井镇公所多有交集,故贡井镇公所配合度不高,历经两月有余,仍未责成沿线保甲给予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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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3年7月6日,自流井电厂为铺设贡井线路请求协助致民国自贡市政府的函(自贡市档案馆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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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3年7月、8月,民国自贡市政府为沿路保甲协助电厂致贡井镇公所的训令(自贡市档案馆藏)

1943年9月初,自流井电厂贡井办事处如期成立。9月9日,该处再次向贡井镇公所发函请求协助。经多方催促,该工程立杆放线才得以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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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3年9月9日,自流井电厂贡井办事处为铺设贡井线路请求协助致贡井镇公所的函(自贡市档案馆藏)

三、工程实施

1943年11月11日,在供电线路铺设完成后,自贡市路灯委员会(为负责路灯、电价管理的临时机构,设立于民国自贡市政府工务科)召集相关单位人员在民国自贡市政府召开贡井城区电路灯安装协调会,决议了以下事项:一是贡井城区安装路灯,应由电厂先行估价后,再行安装;二是明确5盏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岗位灯安装具体位置,分别为:贡井场公所口、大桥两头、筱溪菜市场口、去保育院路邻贵州庙;三是贡井城区电路灯工程费用先由自贡市路灯委员会所收取的“路灯附加费”拨付,不足部分是否归小溪、贡井两镇分担再议;四是每月向自流井电厂贡井办事处支出400元特别办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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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3年11月11日,为上邱(贡井)、小溪两镇添设路灯的会议纪录(自贡市档案馆藏)

两月后,该工程费用经自流井电厂估算完成。1944年1月31日,自贡市路灯委员会再次召集相关单位进行研究,并决定:贡井城区共安装55盏电路灯(含5盏警察局岗位灯),总估价85600余元国币,经费在路灯附加收入内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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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4年1月31日,小溪、贡井两镇安设五十五盏路灯的会议纪录(自贡市档案馆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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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4年,贡井市区路灯分布图(自贡市档案馆藏)

根据《贡井市区路灯分布图》和《贡井市区装设路灯材料清单》显示,贡井城区市政电路灯安装位置主要沿旭水河两岸,慈悲街-伟頫路-观音阁段,筱溪街-育才巷段,即今贡井街道、筱溪街道沿河两岸部分道路。整个线路共安装电杆75根,设置55盏电灯(含5盏警察局岗位灯)。主要材料包含40瓦白炽灯泡55个,白铁灯罩55只,胶木平定灯头55只,路灯木架55只,1/#18胶皮线6.7卷,磁柱245只,以及铁钉、洋钉、螺丝等零星材料,总费用为92297.6元国币(不含立杆放线费用)。材料中除皮线、白铁灯罩、灯泡为自流井电厂代市路灯委员会购置外,其余材料均为自流井电厂自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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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4年,《贡井市区装设路灯材料清单》(自贡市档案馆藏)

四、验收与管理

经自贡市路灯委员会、自流井电厂、贡井镇公所三方合作的贡井市政电路灯安装工程于1944年3月初完工,但合作中的摩擦一直延续到工程完工后。

3月9日,自流井电厂函请自贡市路灯委员会于3月10日下午派员联合验收。3月10日下午,新安装电路灯如期放光。但自贡市路灯委员会因无员可派,便委托贡井镇刘瀛洲镇长代为验收。3月12日,达昌灶灯杆上的灯泡因未验收导致无人管理被盗。此后,自流井电厂再次函告民国自贡市政府。3月23日由贡井镇刘瀛洲镇长出面予以验收,并交由市警察局第二分局进行管理。因窃贼猖獗,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按照要求加派一班夜间巡逻严防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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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4年3月13日,自流井电厂贡井办事处主任邵培梓为催促民国自贡市政府派员会同验收致自流井电厂厂长田澈的呈(自贡市档案馆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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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4年2月12日,自流井电厂关于自贡市路灯委员会函送会议纪要的处理意见(自贡市档案馆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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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4年5月2日,民国自贡市政府为加派一班夜间巡逻致自流井电厂的复函(自贡市档案馆藏)

五、结语

贡井城区市政电路灯安装工程,前后耗时近两年之久,一路坎坷相随55盏路灯终于点亮。贡井市政电路灯启用后,推动了传统市镇向现代城市的转型。但这种由政府主导、企业协作、基层参与的“民生”工程建设模式,导致进程缓慢,折射出当时民国政府的社会治理能力不足。从这一工程中,充分暴露了自贡市路灯委员会、自流井电厂和贡井镇公所背后的利益集团互相角逐、博弈的过程。

编辑:王斯璇

责任编辑:冉华阳

编审:吴山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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