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邵明亮
6月25日,川观新闻记者从四川省水利厅获悉,《四川省用水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印发,系我省首部用水权交易规范性文件,将于8月1日起正式试行。
用水权包括区域水权、取用水户的取水权、灌溉用水户水权、公共供水管网用户的用水权。而用水权交易是指在合理界定和分配水资源使用权基础上,通过市场机制实现用水权流转的行为。也就是说,用水权交易可以发生在地区间、流域间、流域上下游、行业间、用水户间。

四川省水权交易大厅最新交易数据。 省水利厅供图
2022年初开始,四川启动水权水价改革。其中,将用水权市场化交易作为“两手发力”治水兴水的重要工作,交易日趋活跃。自2022年9月完成首宗水权交易以来,两年多时间里,我省累计完成水权交易1394宗,交易水量9766万立方米,实现了跨省区域水权交易、跨省取水权交易等多个全国首单。
例如,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由于用水指标紧张,在2023年11月以180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四川省阿坝州3年1500万立方米的黄河用水权,这就是地区间的用水权交易。
而在2023年2月,攀枝花市仁和区大龙潭彝族乡混撒拉村村民胡应权通过水权交易APP向另一位村民李正权购买了200立方米的灌溉用水,完成了全省首单灌溉用水户间的线上用水权交易。
四川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结合四川水权改革的实际,从可操作、易执行等方面对我省用水权交易进行细化规定,确定了用水权交易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管理部门的职能职责,细化了各类用水权分配和明晰具体要求,明确了开展用水权交易的关键要素,规范了用水权交易流程,强化了交易风险管理和监督管理。例如《办法》明确:用水权交易应在国家和地方用水权交易平台进行,灌溉用水户用水权等小额交易可通过水权交易APP便捷开展。
此外,《办法》也将进一步规范省内用水权交易,可以有效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安全利用水平。《办法》规定,取得取水权的取用水户,通过调整产品和产业结构、改革工艺、节水等措施节约水资源的,在取水许可有效期和取水限额内可以依法有偿转让其节约的取水权;而对水资源超载地区,除合理的新增生活用水需求外,其他新增用水需求原则上应通过取水权交易解决。
编辑:陈翠
责任编辑:余凤
编审:吴山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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