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融媒记者 王梓薇 张君亮
几年前,吴某甲与妻子离婚,双方约定孩子吴某乙由母亲抚养,吴某甲需定期支付抚养费至法院账户,再由法院转交。然而,吴某甲因犯罪入狱后,抚养费突然中断,让本就依靠母亲打零工维持生计的家庭雪上加霜。
“孩子刚上小学,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学杂费、生活费都成了难题。”吴某乙的母亲回忆道,“有次孩子半夜发烧,我连打车去医院的钱都凑不齐……”面对孩子的成长需求和家庭的经济压力,她无奈向法院求助。
“未成年人的权益必须保障,绝不能让孩子为父母的过错买单。”执行法官了解情况后,立即联系吴某甲的家属,希望他们能代为履行部分费用。但由于两家积怨较深,初次沟通并未成功。
为打破僵局,法院联合基层干部多次上门调解,一方面向吴某甲家属释法明理,强调“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不因服刑而免除”,另一方面以亲情为纽带,讲述孩子的实际困难。最终,家属同意先行支付1万元抚养费,剩余部分待吴某甲出狱后履行。
两年后,吴某甲刑满释放。得知法院和家属一直为孩子的抚养费奔走,他主动带着家人来到法院,表示愿意核实并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逐项核对医疗费、学杂费等明细,原本对立的情绪逐渐缓和。最终,吴某甲一次性支付11万元抚养费,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承办此案的法官表示,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不因离婚、分居或一方服刑而免除。近年来,荣县法院在办理抚养费纠纷案件时,始终坚持“法律刚性+情感柔性”相结合,既维护公平正义,也注重化解矛盾,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编辑:郑皓匀
责任编辑:郑鑫玉
编审:张宏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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