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莹莹 自贡融媒记者 曾鹏程 缪静
“盐是自贡的根和魂。之所以最先立项井盐历史文化保护,源于自贡与井盐相关的遗迹、文物等除极少数保护利用较好外,绝大多数保护利用差,甚至遭到严重破坏,立法保护迫在眉睫。”时任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卓越介绍,2017年启动井盐历史文化保护立法项目,次年《井盐保护条例》便得以通过,2019年3月1日正式施行。

该条例施行后,推动自贡完成了井盐文物普查,编制了井盐历史文化遗迹名录,投入专项资金实施了西秦会馆、燊海井等20个保护、修复重点项目,推动自贡盐业遗产入列《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
《井盐保护条例》不仅是自贡以法治手段保护文化遗产的开山之作,更是构建“1+N”文化遗产保护地方性法规体系的“急先锋”。

“《井盐保护条例》出台后,社会反响很好,也大大地促进了井盐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开展。自贡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除了井盐文化外,还有恐龙遗址、彩灯技艺、历史街区、工业遗存等等。”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蒋宗涛介绍,关于如何保护好、传承好、开发好自贡多元的文化和自然遗产,自贡人大组织了多层次的调研、开展了反复讨论,一个突破性的制度设计逐渐浮出水面——建立一部法规总纲为统领,多部专项法规为配套,形成“1+N”文化遗产保护地方性法规体系。
此后,自贡市人大常委会相继启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恐龙地质遗迹保护与彩灯文化保护立法工作,形成了“总纲+分则”的立法架构。

“《名城保护条例》是全市文化遗产保护的总纲,包含‘盐龙灯’,又不只是‘盐龙灯’。”蒋宗涛介绍,《名城保护条例》明确规定,要建立分类分级保护体系,将专项保护资金列入预算,设立负面清单规范开发等。而三部专项保护法规,在总纲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明确保护、传承、开发的措施,以及奖惩规定,形成梁柱结合的法治保护体系。
“1+3”体系将文化遗产视为由物质载体、技艺传承、空间环境构成的活态系统,避免了“单一要素保护”误区。这种立法思路深刻体现了现代文化遗产保护的整体性原则,为同类城市提供了可复制的制度经验。
“1+3”体系的价值不仅在于保护文化遗产,更在于构建了文化治理的新范式。通过立法明确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权利义务,形成了多元共治的保护格局。这种制度创新不仅回应了新时代文化发展的客观需求,更探索出一条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文化传承发展的新路径,为国家文化遗产保护立法提供了鲜活的地方样本。
“1+3”体系不仅保护了文化遗产,更激活了文旅融合的“一池春水”。自贡人大通过立法明确科学规划、保护优先、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促进了文化遗产从“静态保护”到文旅融合“互动发展”的转变。

“自贡历史文化底蕴丰厚,走文旅融合发展之路条件得天独厚。”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陈金洪坦言,系统性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之前,由于缺乏系统性法规保护规范,出现了经济发展、城市建设规划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不协调的现象。
2021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调研时发现,建于清道光年间炎帝宫建筑木雕损毁、主体濒临垮塌。调研组将这一情况转达市检察院,根据《井盐保护条例》中分级保护原则,自流井区检察院向相关责任单位发出检察建议。
“炎帝宫是省级文保单位,对于了解和研究自贡盐工历史具有重要意义。”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许建平说,责任单位在调查过程中邀请了时任全国人大代表符宇航全程监督,整体调查、总体评估、修缮方案制定等工作迅速推进。同年6月,炎帝宫片区排危修缮保护工程启动。历时两个多月,炎帝宫片区文物抢救性保护修缮工作完成。

“1+3”体系“总纲+分则”都明确要求各级责任主体要定期开展文物、资源、遗迹普查,建立档案和数据库,制定相应的保护名录。这不仅为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保障,更为文旅融合发展积累了资源。
燊海井是自贡古法井盐生产的巅峰之作,更是我市盐文化代表性景区之一。在《井盐保护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我市对燊海井景区进行了保护性开发,创新非遗保护传承和旅游融合发展模式,打造出涵盖历史、地理、人文等多主题的研学项目,“自贡市古法制盐非遗研学体验”被评为四川省“2023年度四川非遗年度人物暨非遗保护传承优秀案例”。

“1+3”体系实施以来,自贡陆续启动文物普查、文物建筑修缮保护三年行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提升、千年盐都探源工程等项目,使大量遗址、遗迹、文物、历史建筑、古街古镇等焕发新的光彩。
各类保护项目的实施,也推动了各类文博场馆拓展提升,促进全市文博产业升级实现新突破。2024年盐业历史博物馆、恐龙博物馆、彩灯博物馆“三大馆”的年接待量突破240万人次,较法规实施前增长95%。
而孕育在自贡历史文化血脉中的集大成者——自贡灯会,更是在《彩灯保护条例》的护航下数年连续创造新高。第31届自贡国际恐龙灯会累计接待游客208.73万人次、同比增长61.43%,实现综合收入2.36亿元、同比增长43.9%。

《彩灯保护条例》对彩灯文化理论与应用技术研究的鼓励,推动了彩灯传统制作技艺与现代科技、材料、装备等结合,提高了传承创新能力,增强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截至目前,自贡彩灯产业拥有近2000家企业、13万从业人员,年产值达60亿元,占据国内85%及国外92%市场份额。
实践证明,文化遗产保护与文旅产业发展是“双生子”,可以形成良性循环的共生关系。当文化遗产得到系统性保护,其蕴含的文化价值便能转化为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进而推动城市转型升级。这种转化不是对文化遗产的商业消费,而是通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让文化遗产“软实力”成为城市高质量发展的“硬支撑”。
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绝非一人一域之事,而是全社会共同的使命。正如自贡市盐业历史博物馆馆长程龙刚所言:“当文化遗产保护从政府主导迈向全民参与,文化传承便有了生生不息的动力。”

2024年8月10日,首个“恐龙地质遗迹保护宣传日”的启幕,正是《恐龙保护条例》落地生根的生动写照。依据条例规定,当天自贡恐龙博物馆免费开放,当日进馆游客达3万余人次。通过线上线下等形式,开展线上恐龙专家面对面、龙宫讲坛、有奖竞答等活动,开展地层剖面小课堂、“驯龙高手”知识大挑战等亲子自助研学活动。这场全民参与的科普盛宴,不仅是对远古生命的致敬,更是将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意识深植人心,让条例倡导的全民保护理念照进现实。
“‘1+3’体系从多个方面明确,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和机构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从各个维度吸引社会投资、民众参与的机制,形成全民参与、立体推进、共抓共享的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社会环境。”蒋宗涛介绍。
自贡还建立了文物保护监督员制度,由40名文保专家和志愿者组成首批监督员,经系统培训后,活跃在文物巡查、文物认养、文保教育宣传一线;设立盐都文化保护平台,累计向市民征集到2000多条保护和传承建议;出台《自贡市文物建筑修缮保护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将有序修缮保护全市31处文物建筑……这些举措,正是“1+3”体系中鼓励全民参与条款的创新落地,让文化保护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人才培养是文化传承的基石,不论是《名城保护条例》,还是《彩灯保护条例》,都对彩灯专业人才的培养、技艺的传承作出明确规定。基于此,四川轻化工大学“中国彩灯学院”与多所院校构建起“中职—本科—研究生”三级培养体系,每年输送千余名专业人才,实现教育与文化传承的深度融合。

在法规的激励下,自贡非遗传承创新硕果累累。《彩灯保护条例》为彩灯产业发展保驾护航,众多彩灯技艺传承者投身“非遗+培训”模式,既推广了彩灯文化,又带动就业、壮大产业。与此同时,还编制“彩灯艺术设计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设立彩灯职称专业,制定多项行业标准,助力自贡灯会为春节申遗添砖加瓦。扎染、龚扇、剪纸“小三绝”,也借助“非遗进社区”“非遗进校园”等活动,以及直播、研学等新兴渠道,走进大众视野。自贡扎染闪耀国际时装周,龚扇成为国际交流的珍贵礼物,剪纸与彩灯技艺融合的创意灯组惊艳中外游客,这些都是全民参与下文化传承创新的鲜活注脚。

在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发展的交响曲中,自贡人大以创新之笔,谱写了一曲激昂的乐章。“1+3”体系如同一条无形的纽带,将文化遗产保护、文旅融合发展与市民的生产生活紧密相连。当清晨的阳光洒在燊海井的天车上,当夜晚的彩灯点亮釜溪河的两岸,这座城市用法治的力量证明:文化遗产不是封存的记忆,而是流动的生命力。
“接下来,我们还会启动城市山体水体等立法项目,制定推进自贡盐帮菜加快发展等决定,继续扩充‘1+N’地方性法规体系的阵容,丰富其内涵,进一步织密盐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法治网,守护好、传承好、发扬好盐都文化根脉。”蒋宗涛表示。

在地方性法规体系的护航下,自贡正以文化为笔、以创新为墨,在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画卷上,续写着盐都文化的辉煌篇章。
编辑:张熠
责任编辑:王跃
编审:吴山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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