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村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公布,将于9月15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农村公路领域的首部行政法规,这一法规的出台犹如一场及时雨,为农村公路的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农村公路作为我国公路网络的“神经末梢”,直接关系着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承载着乡村振兴的希望,一条条蜿蜒的公路不仅是混凝土与沥青的简单组合,更是连接城乡的血脉,也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工程。
长期以来,农村公路在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等方面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建设上,部分农村公路技术等级低,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在管理中,责任主体不够明确,导致工作推进效率不高。在养护方面,资金短缺、机制不完善使得一些道路破损后难以及时修复。在运营层面,农村客运、物流等发展滞后,无法充分发挥农村公路的效益。《条例》聚焦这些突出问题,明确了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发展的主体责任,涵盖组织领导、解决重大问题、实施升级改造等多方面职责。同时,还清晰界定了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的相应职责,构建起了协同联动的责任体系,从根本上为农村公路各环节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从发展来看,《条例》还为农村公路发展建立了长效机制。与以往运动式建设不同,条例确立了“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分级管理体制,明确了各级政府责任。建立了“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资金筹措机制,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推行“路长制”,实现每条农村公路有人管、有人护。这些制度设计解决了“谁来做”“钱从哪里来”“如何持续”等关键问题,避免了农村公路成为“有人建、无人养”的摆设。特别是将农村公路养护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的规定,从根本上破解了养护资金短缺的难题,确保了农村公路的长期效益。
展望未来,《条例》的发布将是农村公路发展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它将成熟的政策举措以法规形式固化下来,从国家立法层面解答了农村公路发展的关键命题,为新时代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征程中,相信随着《条例》的深入实施,农村公路将越修越好、越管越顺、越养越美、运营效率越来越高。(张勇)
编辑:余凤
责任编辑:陈翠
编审:喻佳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