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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你的副业违规了吗?

2025-08-11 17:37 四川日报报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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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不少人流行八小时之外再做一份副业,身份转换,俗称“斜杠青年”。这股副业风,也让很多体制内人士跃跃欲试。最近,四川遂宁船山区某单位公职人员孙先生,利用下班后的业余时间送外卖,受到不少网友点赞,也引起一些争议。实际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三条,已经对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兼职画了红线。公职人员做副业仍然备受争议,关键还在那些红线外的争议。

一

副业非原罪。但副业若与公权交织,就可能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细看领导干部、公职人员触犯纪律和法律的副业,无不游走于权力寻租的高危地带。

比如,“影子股东”型副业。有公职人员利用职务资源经商办企业,或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表面投资理财,实则是利用职权为利益输送开路。此前,阆中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原主任郑某某就带头组建“敛财团队”揽私活,甚至为“名正言顺”承揽更多业务,还借了公司印章,自己摇身一变成了幕后老板,在官行商,用手中的职权给自己揽生意。   

比如,“权证交易”型副业。职称证书挂靠成违规副业的重灾区,建筑、医疗等领域尤甚——执业药师证租给药店,建造师证“卖”给建筑公司,“持证不在岗、收钱不服务”,为无职业资格的公司开绿灯,往往也接受企业贿赂。南京市公务员蒯某,将一级建造师资格证挂靠到某公司,收取“挂证费”,这36万元最终被认定为受贿款项。

比如,“中介掮客”型副业。有的党员、干部虽未直接经营商业、兴办企业,但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为销售方和购买方、服务人和服务对象等双方沟通信息和提供便利,居间牟利。所谓“中介内部信息”,不过是凭借自己的职务便利获取。如此“中介”,实乃官商不分、与民争利,扰乱营商环境,无党性也无原则。

实际上,公职人员做副业引争议,最主要的争议就在那些公权力交织的灰色地带。公职人员做副业,首要前提是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坚决避免公权私用。

二

即便合法合规,公职人员就能副业自由了吗?对兼职送外卖的孙先生,就有不少质疑之声,“公职人员送外卖,不太体面。”“会不会公权私用?”辩证看待这些声音,才能辩证看待公职人员的副业。

公职人员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体力活,“不体面”吗?其实,公职人员也是普通人,也有养家压力。正如兼职送外卖的孙先生所言,“没觉得掉面子,都是服务行业”。公职人员,本职工作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并没有高人一等,更不会因为从事了一些接地气的工作,就掉了身价。恰恰相反,公职人员应该主动掉一掉这样的身价,少一些“精英”包袱。此前,山东临沂大学文学院某教师为做研究跑外卖、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位副处长为体察民生跑外卖……这些工作,其实也是公职人员了解社会的重要窗口。放下身份包袱、精英包袱,多在大马路上和群众聊天、交朋友,兼职收入事小,体察社情民意事大。

“公职人员身在职能部门,会不会公器私用?”这层担忧,确实需要重视。作为公权力的行使者,八小时之外仍有这一身份。试想,交警跑滴滴,会不会在自己管辖的路段钻摄像头漏洞?领导干部有书画创作、写作等“雅兴”,是否会被“有心人”围猎?正如网友留言,“赵局,您这个短篇小说写得太好了,我愿意出200万元买版权”,这就是变着花样行贿了。让公职人员放心从事副业而不是放任副业,主动避免“灰色地带”,才能让公职人员放心,也让群众安心。

三

习近平总书记曾告诫: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包容公职人员从事副业需求,但更要正视群众对公职人员的副业忧虑。

身份切割,杜绝公权私用。一方面,公职人员有关单位,不妨结合自身单位所涉公权,划清本单位人员兼职界限,既避免“一刀切”,也避免单位人员利用特权牟利;另一方面,公职人员做副业,自身也要做到身份切割,不妨主动询问单位人事组织部门的意见,避免不知情中触碰红线,被别有用心者围猎。例如,做健身教练的不可利用职务资源招生,做自媒体运营的不得利用公职吸粉,专业技能的服务对象必须与管辖范围无交集。如是领导干部,权力涉及面较广,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以及其他收入,也需如实申报。合规副业必须与职权隔离,才能避免公权被有意无意利用。

主次分明,以主业为事业。最近,“差点忘了以前是干嘛的”成为热梗,形容转型前后职业的风马牛不相及。“差点忘了”就是提醒记住。作为公职人员,不能忘记为人民服务才是职责所在。实际上,很多公职人员的主业就并不好做,需要脚踏实地、勤勉精进,若副业过度占用工作时间,不仅可能因疲劳导致工作失误,还容易在主业上作风懒散,何以作出不愧于人民的佳绩?

当然,这也启示组织管理部门:监督公职人员的副业,也保障主业的价值感。别让基层在形式主义中消磨意志,让基层解放精力,在实绩中收获远超于金钱的价值感和获得感。

撰文/刘志杰

编辑:余凤

责任编辑:陈翠

编审:张宏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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