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呼和浩特街头惊现这样一幕,4名少年坐在长椅上,而承载长椅的竟然是一辆共享电动车,4人在马路中间摇摇晃晃骑行。相关视频被不少网友转发并热议,呼叫交警部门处理。
据报道,8月8日,呼和浩特市交管支队新城大队找到了视频中的4名男孩,4人皆为未成年人,一男孩称长椅是捡来的,体重重的坐中间保持“平衡”。
8月10日,呼和浩特市交管部门已经找到这几个男孩及其监护人,并依法进行了教育。据警方介绍,这一幕发生在8月1日,4个男孩刚刚“小升初”,均未满16周岁。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新城大队迅速响应,多部门联动追查,于8月8日18时约谈4名涉事未成年人及其家长。
在电动自行车上放置长椅
属于“另类改装”
可能导致电动自行车制动性能减弱
在行驶中存在安全隐患
擅自改变电动自行车椅结构、主要参数性能和指标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牢记“七不”原则
编辑:陈翠
责任编辑:余凤
编审:张宏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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