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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未成年人在KTV有偿陪侍 两男子获利400元获刑6个月

2025-08-18 10:55 自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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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融媒记者 王梓薇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国家与社会发展的基石。然而现实中,仍有不法分子将邪恶之手伸向未成年人,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破坏了社会秩序。近日,自流井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在娱乐场所组织未成年人提供有偿陪侍的案件。
2024年8月,“中介”刘某明知谢某、郭某二人是未成年人,仍向KTV经理陈某某介绍二人在KTV从事有偿陪侍。刘某从二人有偿陪侍所得中抽成,共获利4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刘某的行为已构成“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依法应予刑事处罚,依法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六千元;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

此案不仅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也警示社会公众: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不容任何组织或个人利用其牟取非法利益。任何组织、诱导未成年人从事违法活动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承办法官在审理该案的同时,也注重对涉案未成年人的教育与帮扶,引导其识别就业陷阱及求助方法,提升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事后,法院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回访,主动关心、协调未成年人在后续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目前,涉案未成年人均未再从事此前的工作,开始了新的生活。同时,法院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相关部门迅速行动,重点加强对KTV、酒吧等场所的清查整治,规范经营秩序,增强娱乐场所从业人员法律意识。
法官提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守护。呼吁每一位公民,共同营造一个尊重未成年人、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请广大群众提高警惕,发现任何组织或诱导未成年人从事违法活动的线索,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举报电话:110,或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中心反映情况。

编辑:郑皓匀

责任编辑:张翠娜

编审:吴山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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