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贡融媒记者 王梓薇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刘某的行为已构成“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依法应予刑事处罚,依法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六千元;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
此案不仅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也警示社会公众: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不容任何组织或个人利用其牟取非法利益。任何组织、诱导未成年人从事违法活动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承办法官在审理该案的同时,也注重对涉案未成年人的教育与帮扶,引导其识别就业陷阱及求助方法,提升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事后,法院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回访,主动关心、协调未成年人在后续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目前,涉案未成年人均未再从事此前的工作,开始了新的生活。同时,法院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相关部门迅速行动,重点加强对KTV、酒吧等场所的清查整治,规范经营秩序,增强娱乐场所从业人员法律意识。
举报电话:110,或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中心反映情况。
编辑:郑皓匀
责任编辑:张翠娜
编审:吴山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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