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是中国早期的四大银行和钞票发行银行之一,在近代中国金融史上占有重要历史地位。1908年,交通银行由清廷邮政部设立,除享有经理轮、路、邮、电四个系统存款的专有权外,也经营商业银行的一般业务。
创办之初,交通银行总管理处设在北京,资本采用官商合办方式。1909年,交通银行成功借款赎回京汉铁路路权和经营权,捍卫了国家经济主权,使京汉铁路成为清政府自行管理的重要交通干线。
民国初期,交通银行受中央银行委托,与中国银行共同承担起国库收支与发行兑换国币的关键业务。1914年,获准发行银元兑换券,成为近代中国主要发钞行之一,在当时的国家金融体系中占据核心地位。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1928年国民政府立法院颁布《交通银行条例》,赋予其“政府特许发展全国实业之银行”的定位,并加入官股200万元。交通银行总行迁至上海,着力扶助工、农、矿、交通等行业的建设与发展。1933年,国民政府委派胡筠(1881-1938,字笔江,江苏江都人,中国近代著名银行家。早年加入交通银行,曾任总行稽核、北京分行经理)担任董事长。1935年,国民政府财政部颁布新条例,交通银行的官股增加至1200万元,占比达55%。同年,国民政府实行币制改革,规定中央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民银行发行的纸币为法币,可在全国流通。交通银行在全国经济活动中承担流通与支付功能,并成为民国金融行业的中流砥柱。
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后,作为政府经济顾问的胡筠,积极协助国民政府筹划战争经济和战时金融,为国民政府战争经济组织和沿海工业企业西迁制定方案,组织交通银行为国家抗战组织资金,发行救国公债,稳定金融局面。
随着国民政府西迁步履,中国金融重心亦陆续南迁西移,交通银行总管理处先迁武汉,后徙香港。为应对战时后方的金融需求,交通银行迅速在川康地区选址布局,1938年1月5日,交通银行重庆支行开业(简称渝行,同年11月改称为交通银行重庆分行)。
1938年8月初,国民政府财政部邀请在香港的交通银行董事长胡筠、浙江兴业银行总经理徐新六前往重庆,商讨如何筹款去美国购买飞机事宜。当月24日,胡筠、徐新六等人乘坐民航飞机“桂林号”从香港起飞,途中遭日军飞机攻击而遇难。“桂林号”空难后,由钱永铭先生继任董事长,交通银行总部从香港迁入重庆,其业务重点也随之转而投向西南、西北大后方区域。
自1938年起,交通银行陆续在重庆、成都、自流井、宜宾、内江、雅安、乐山、万县等地,增设二十余个营业网点。
当年交通银行派员到自流井(自贡市的前身)考察时认为,自流井盐业商贸活跃、人口稠密,盐业生产、销售、运输存在大量资金需求,中国银行、中国农民银行、四川省银行、川盐商业银行等在自流井均设有分支机构,当地金融环境较为成熟。加之抗战爆发,食盐军需民用增加,自流井盐场承担“抗战增产赶运”重任,四川盐务管理局(1939年1月更名为川康盐务管理局)设立于此。该机构实力雄厚、人才济济,与国民政府财政部渊源深厚,加之自贡建市筹备也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中。于是,交通银行决定在自流井地区设立营业机构。
经过短期因陋就简地、严谨细致地筹备,1938年7月4日,由交通银行总管理处及重庆分行核准,交通银行自流井办事处(简称井处)正式成立开业,隶属交通银行重庆分行管辖。首任主任(经理)严忠阳,成立时办公营业地址在自流井正街57号,后迁至八店街。在内部组织机构设置经理、襄理及文书股、出纳股、会计股、营业股等,机构人员比较精干。
1938年7月3日、5日,交通银行自流井办事处在《新运日报》分别刊载开业、鸣谢启事
交通银行自流井办事处开业后,依据交通银行总管理处及重庆分行的业务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当地市场情况逐步开展相关业务,主要办理承兑汇票、贴现及储蓄业务,承担交通银行总管理处国库放款,以稳财政之基,又贴放盐运押汇以纾产销之困,更统筹贴现储蓄以固实业之本。特别是与川康盐务管理局密切合作,由川康盐务管理局提供担保,大力扶持自贡盐业生产运销,为自贡市坚持“以盐抗战”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
1937年7月,根据国民政府财政部的授权,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四大银行在上海合组联合贴放委员会,办理战时贴现和放贷。1937年8月,四行联合办事处在上海成立。1938年11月,在汉口改为四联总处,后迁至重庆。随后,1940年1月1日,四行联合办事处自流井支处(简称“四联井支处”)成立。按照四家银行总行联合贴放委员会的规定要求,开展联合贴(现)放(款)业务,扶持盐业生产。具体业务,按“中央银行35%、中国银行35%、交通银行20%、中国农民银行10%的比例”办理,即交通银行自流井支行承担为盐业增产四行联合贴放、盐运押汇、贴现等摊放的五分之一。
1940年9月,经国民政府财政部、盐务总局核准,由“中央、中国、交通、农民”四行联合办事总处(简称四联总处)议决,为自贡富荣盐场增产井盐提供1000万元合约透支资金。其中,在四联井支处金融管辖区域范围内,搭用甲种“节约建国储蓄券”500万元,视同现钞流通,这为交通银行提供了部分贷款资金。该贷款主要用于盐场井盐增产、生产设备购置、改良制盐技术、购买燃料及日用品等,以维持井盐业生产顺利进行,推动制盐业技术改进。
1940年9月26日,川康盐务管理局与自贡市“四联井支处”签立的“透支合约”
1940年7月,依据“四联总处”农贷办法纲要,自贡市各行局贷款按照中国农民银行、中国银行、中央信托局 、交通银行 、农本局一定比例分担,其中交通银行承担15%。按照四联井支行的统筹划定农贷分区表,交通银行自流井支行负责荣县、富顺县的农贷业务,为稳定战时两县农业生产、支援抗战起到了一定作用。
1942年9月,交通银行自流井办事处改称为交通银行自流井支行(简称井行)。这一年,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四行专业化后,交通银行自流井支行存储、放款逐渐向当地的工矿实业及交通事业转换,并与交通银行系统内的青岛、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成都等多家分支机构发生汇兑、印鉴等各种业务,往来函件较为频繁。抗战期间,交通银行自流井支行对自贡盐业增产及其他工商企业生产经营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在抗战期间,交通银行自流井支行积极参与地方事务,组织职员参加抗战救亡和捐款救助活动。在1943年、1944年自贡地区广泛开展节约献金救国运动中,时任交通银行自流井支行经理严达青先生,还被中国国民节约献金救国运动总会聘为自贡市分会理事。交通银行自流井支行还参与了自贡防空设施建设捐助、对湘桂难胞救助捐献等活动。所有这些无不镌刻下老一辈交行人“金融救国”的赤子印迹。
笔者还专程走访了民国交通银行职员后人、交通银行自贡分行退休职工唐明先生,据其介绍,他父亲唐光亚先生,1944年复旦大学毕业后,经交通银行总管理处集训录用,随后入职交通银行自流井支行工作,直至1949年底。其父亲曾回忆:“1940年代,交通银行在自贡市银行同业中地位较高,业务管理严格,对职员业务能力要求高,账目填写严谨公整,职场统一着装、非常讲究,必须西装革履。交通银行对职员待遇较好,生活照料也很周到,每天单位供应午餐。行里还专门在富台山建造了3栋职工宿舍,并统一配备有定制的家具等生活用品。”
1949年12月17日,交通银行自流井支行由自贡市军管会接管,并进行账目、资产清理,随后机构、业务、人员几经变化。1950年1月17日,人民银行自贡市支行成立,接收了包括交通银行自流井支行在内的有关银行业务和人员。1952年1月21日,交通银行自贡市办事处成立,属自贡市财政局领导,实际上只是市财政局的一个内设机构,不对外营业。
1986年7月24日,国务院批准重新组建交通银行,旨在探索建立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模式和运行机制。
1987年4月1日,重新组建的交通银行对外开业,随即陆续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增设分支机构。
1987年5月12日,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副行长邓昌明(后担任交通银行重庆分行第二任行长)、重庆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副主任胡玉龙受重庆市政府的委派专程到自贡市人民银行商谈筹建交通银行机构事宜。同日,自贡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张文照会见了邓昌明和胡玉龙,当即表示欢迎交通银行来自贡市设立分支机构,并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
1987年10月13日,自贡市人民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了市财政局、市人民银行《关于筹建交通银行自贡支行的请示》。10月16日,自贡市政府以“自府函〔1987〕37号”批复同意筹建交通银行自贡支行。
1988年4月29日,交通银行总管理处以“交银〔1988〕117号”文批复交通银行重庆分行:同意建立交通银行自贡支行筹备组。
1988年8月8日,交通银行总管理处以“交银〔1988〕233号”文批复交通银行重庆分行,同意交通银行自贡支行试营业。8月18日,正式启用“交通银行自贡支行”公章。
1988年9月1日,交通银行自贡支行隆重举行试营业典礼。开业典礼及授牌剪彩仪式分别在檀木林宾馆和交通银行营业大厅前举行。
1990年11月21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复,同意交通银行自贡支行正式开业。
2000年12月,经交通银行总行批准,交通银行自贡支行改称交通银行自贡分行。
从1938年民国交通银行自流井办事处开业,到1988年交通银行自贡市支行再次开业,前后相距50年,恰好跨越了半个世纪。从抗战时期的“金融救国”,到改革开放年代“金融创新”。“百年交行”与“千年盐都”的结缘,从来不是简单的“机构设立”,而是“与城共生”的承诺。如今,这份跨越近百年的联结,在新时代的浪潮中,沉淀为更厚重的历史注脚,流淌出更动人的华彩乐章。
(文中图片除有标注的外,其余均藏于自贡市档案馆)
作者:杨旭东(曾就职于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交通银行自贡分行、交通银行珠海分行、交通银行总行)
编辑:曾航
责任编辑:冯方湲
编审:吴山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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