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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防一讲 | 警惕!这些“钱袋子”陷阱就在你我身边!

2025-08-29 17:23 自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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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利 自贡融媒记者 周劲 曾航

“您有一份高收益理财待查收,

年化利率高达24%,稳赚不赔!”

“无需征信,仅凭身份证就能办理

大额贷款,最快当天到账!”

当这些“天上掉馅饼”的消息出现时

您可千万要当心

它们很可能是犯罪分子设下的圈套!

金融安全是经济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我们每个人“钱袋子”的“防护网”。近年来,非法集资与金融诈骗手段层出不穷,从针对老年人的“养老理财”骗局,到瞄准年轻人的“校园贷”“刷单返利”陷阱,不少人因一时疏忽落入圈套。不仅多年积蓄付诸东流,有些人甚至背上沉重债务,严重影响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

如何识别非法集资、防范金融诈骗呢?

一起来学习吧!

什么是非法集资与金融诈骗?

简单来说,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或违反相关规定,以还本付息或给予其他投资回报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金融诈骗则是指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虚假金融业务、金融工具或金融信息,骗取他人资金或金融资产的犯罪行为。

这类犯罪往往披着“合法金融产品”“专业理财服务”的外衣,用“高收益”“低风险”“快回报”等话术迷惑受害者,诱使他们主动交出钱财。

常见犯罪套路,快收藏!

“高息理财型”:以所谓“区块链理财”“虚拟货币投资”“艺术品投资”“返利型保险”等为名,承诺“保本保息”“短期翻倍”,初期小额返利骗取信任,最后卷款跑路。

“养老金融型”:打着“养老服务”“旅居预付卡”“养老公寓”等旗号,吸引老年人参与投资,实则是“拆东墙补西墙”的庞氏骗局。

“非法放贷型”:针对急需用钱人群,宣称“无需抵押、不看征信”,却在放款前以“手续费”“保证金”“解冻费”等名义索要费用。一旦交钱,贷款却迟迟不到账。

真实案例警示:这些坑有人踩过!

被告人王某在自贡等地先后成立某投资管理公司、某影视公司及分公司,这三家公司均未取得吸收公众存款及相关金融业务资质。为偿还个人债务及投资项目,王某组织黄某等人通过发放传单、口口相传、召开推介会、组织实地参观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并与集资参与人签订协议,承诺“半年期投资”月息2%、“一年期投资”月息3%,并给予现金优惠,承诺协议到期后全额退款。

经查,王某等人共向自贡等地600余名不特定公众非法集资3100余万元。绝大部分资金被用于偿还个人债务、购置房产、还本付息及支付集资团队提成,仅极少部分投入电影拍摄。截至案发,仍有2200余万元本金未能归还。

法院判决,王某等人因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至八个月不等,并处八十万元至八万元不等罚金。尽管犯罪分子已受到严惩,但集资参与人的损失已难以挽回。

法律红线:犯罪分子会付出什么代价?

我国法律对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行为严惩不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以下罪名及处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贷款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信用卡诈骗罪】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保险诈骗罪】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重要提醒:守住“钱袋子”,记住这“三不”原则

不贪高收益: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正规金融产品从不承诺“保本高息”“短期暴利”。

不轻易转账:凡是要求“转入安全账户”“先交手续费”的,不论对方身份多么“权威”,一律保持警惕。

不泄露信息。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短信验证码是“钱袋子”的钥匙,绝不能透露给陌生人。

如您怀疑遭遇非法集资、金融诈骗,或发现相关线索,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也可向当地金融监管部门或法院咨询求助。
守护金融安全,需要每个人提高警惕、共同参与。愿大家都能远离诈骗,安心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编辑:王雨爽

责任编辑:吉方东

编审:韩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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