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 天下 发现自贡 文化 健康 教育 商圈
搜索

中国驻韩国大使馆提醒在(来)韩中国公民谨慎携带攻击性器具

2025-09-01 10:12 央视网

0

分享

央视网消息:据“中国驻韩国大使馆”公众号消息,今年,韩国国会修订《刑法》,新增“公共场所携带凶器罪”。根据新规,无正当理由(如:职业需要、购买后携带等),在道路、公园等公共场所携带并显露可能致人伤亡的攻击性器具,引发他人不安或恐惧的,可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款。新法实施以来,已有包括外国人在内的多人因违反上述规定被立案调查。

中国驻韩国大使馆提醒在韩和来韩中国公民:尽量避免在公共场所携带刀具、锤子等可能被视为具有攻击性的器具。如确有需要携带,请务必妥善保管,不要显露,以免招致法律风险。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应急服务热线:+86-10-12308

中国驻韩国大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82-2-755-0572

领事保护与协助邮箱:seoul_lb@csm.mfa.gov.cn

驻釜山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82-10-8519-8748

驻光州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82-62-361-8880

驻济州总领事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82-64-722-8802

编辑:余凤

责任编辑:陈翠

编审:韩钰

相关新闻

Copyright © 2006-2024 WWW.ZGM.CN 自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自贡日报社 主办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汇川路1240号自贡报业大楼 电话:0813-8220769 8220773 邮箱:webmaster@zgm.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90016 蜀ICP备11013724号 川公网安备51030002000105号

涉本网站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813-8220769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

涉未成年人投诉举报电话:0813-8220770 电子邮箱:wcn@zgm.cn | 涉互联网算法推荐专项举报渠道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举报电话: 12377 | 涉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13-8220770 | 涉企举报专区

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0813-2988060 电子邮箱:zgsscjgjyj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