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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盐都青翠《自贡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10月1日正式施行

2025-09-19 16:57 自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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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融媒记者 曾鹏程  张熠 实习生 虞黎君

9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自贡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正式向社会公众发布《条例》立法项目全过程及主要内容。

自贡市有着“半城青山半城楼”的城市风貌,山体的保护对于彰显山水园林城市特色尤为重要。近年来,我市在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部分山体遭到不同程度的开挖破坏,既影响了生态环境,又破坏了自然景观,在这样的背景下,亟需通过地方立法加强中心城区山体的保护工作。

2023年11月,自贡市中心城区山体水体保护立法项目纳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2024年10月,自贡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将标题变更为自贡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2025年7月,《条例》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条例》历经21个月,先后数十次修改,三次审议,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山体的保护责任如何明确?山体如何划定保护区?哪些行为被明令禁止?山体遭到毁坏谁来修复?山体的保护与利用如何融合推进?这些群众关心的问题,在新闻发布会上都得到详细解答。

《条例》全文共二十五条。主要包括保护对象和范围、政府及其部门职责、保护分区及管控、保护规划编制和修改、保护措施和标识、禁止行为、管理责任人确定和管理规定、修复治理责任人确定和修复治理要求、合理利用、公众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

《条例》明确,对中心城区山体的保护并非以“一刀切”的方式去禁止一切利用行为,而是既要保护山体的脉络、形态、植被等自然要素。同时,通过合理的设施建设使公众能够可知、可感、可触、可及,真正促进山水人城和谐相融,切实优化提升人居环境,高水平统筹保护与发展。

《条例》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保护第一、合理利用和最小干预原则,鼓励合理利用山体,因地制宜发展主题文化游、深度研学游、科普游,规划建设满足群众休闲、健身、精神文明等需求的公共服务设施,为市民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亲山空间。通过科学规划、严格管控和生态修复,守护城市自然山水格局、生态功能及历史文化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山体保护条例 图漫.jpg

编辑:罗祥瑞

责任编辑:卜一珊

编审:吴山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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