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3日5时许,顺平路潮白河大桥发生火灾,引发主桥中跨部分坍塌,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1629.8万元。
(一)事故直接原因
综合相关技术调查,认定事故直接原因为:主桥中跨南侧1#、2#吊杆之间的系杆倒U型盖板内的路灯电缆外护钢管多处腐蚀穿孔、电缆绝缘层老化破损产生放电,电缆短路,断路器未脱扣,电缆持续放电引燃盖板内可燃物,明火沿倒U型盖板内系杆HDPE护套蔓延,南侧多根吊杆在系杆盖板内的部分长时间处于火灾高温环境,多根吊杆的钢丝及系杆钢绞线在高温状态下力学性能急剧下降,先后断裂,相应吊杆处横梁坠落,导致主桥中跨部分坍塌。
(二)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涉事企业
(1)顺力成公司。路灯设施运行维护存在缺失,不全面掌握潮白河大桥路灯电缆实际敷设情况,未按照标准规范和合同要求检查潮白河大桥路灯设施情况,未对路灯电缆进行绝缘电阻测量。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消除潮白河大桥路灯电缆外护钢管腐蚀穿孔、电缆绝缘层老化破损等事故隐患。2022年11月,与劳务分包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后,对路灯设施运行维护工作未进行统一协调、管理,未向相关作业人员详细说明路灯设施运行维护作业内容。
(2)磐石监理公司。作为潮白河大桥路灯设施运行维护监理单位,未严格履行监理职责,未有效监督运维单位开展路灯设施运行维护,存在编造监理巡查检查记录行为。
(3)顺义区原供电局。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将潮白河大桥主桥路灯电缆设计路由从非机动车道下方改至系杆盖板内,未对安全风险进行充分论证;未按照设计图纸组织安装潮白河大桥路灯设施配电箱及断路器,未对路灯线路负载电流进行准确测算,选用的断路器额定电流远高于路灯线路实际电流,导致路灯电缆发生短路故障时,断路器未脱扣;在验收路灯设施时,未核验是否按照设计进行施工,未留存完整的竣工资料,致使路灯断路器额定电流过高问题未被及时发现和纠正。
(4)顺义供电公司。作为顺力成公司的实际管理单位,对顺力成公司开展路灯设施运行维护、隐患排查及风险管控工作指导不力。
(5)市政六建公司。负责潮白河大桥路灯设施运行维护
期间,未按照合同要求对路灯设施开展巡查和维护保养。
(6)顺政通监理公司。监理潮白河大桥路灯设施运行维护项目期间,未严格履行监理职责,未有效监督运维单位开展路灯设施运行维护。
2.有关政府部门
(1)顺义区城市管理委(顺义区原市政管委)。顺义区原市政管委对路灯设施建设施工管理不力,在路灯设施施工时,未按照顺平路扩建工程指挥部要求进行路灯设施补充设计、聘请监理单位进行施工监理;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将潮白河大桥主桥路灯电缆设计路由从非机动车道下方改至系杆盖板内,未对安全风险进行充分论证;在验收路灯设施时,未核验是否按照设计进行施工,未向顺平路扩建工程指挥部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致使路灯断路器额定电流过高问题未被及时发现和纠正;在路灯设施运行管理工作中,未向运维单位提供完整的路灯设施基础资料。顺义区城市管理委作为顺义区城市照明管理单位,对潮白河大桥路灯设施管理存在漏洞,重路灯运行、轻安全管理,不全面掌握配电箱、路灯电缆及其外护钢管实际情况,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未能有效辨识出桥梁路灯设施发生电气火灾的安全风险;对路灯设施的运行维护监督管理不力,未有效督促运维单位、监理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履行职责;应急预案管理不规范,未正式印发路桥设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也未按规定备案。
(2)顺义公路分局。作为道路桥梁设施管理部门,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存在漏洞和盲区,未将潮白河大桥路灯等设施纳入安全管理范围,未能辨识出桥梁发生电气火灾可能导致坍塌的安全风险;多部门安全保护联动机制不完善,未协调督促区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协同开展桥梁安全保护,对可能危及桥梁安全的管线、电缆等设施未协助其所有人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到达事故现场后未研判出火灾可能导致桥梁关键受力构件受损、桥面整体坍塌的安全风险,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完善。
(3)原市公路局(顺平路扩建工程指挥部)。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将潮白河大桥主桥路灯电缆设计路由从非机动车道下方改至系杆盖板内,未对安全风险进行充分论证;未督促顺义区原市政管委按照要求进行路灯设施补充设计、聘请监理单位进行施工监理、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文件;未就系杆盖板内的预埋钢管向桥梁接养单位作出有针对性的交底和安全提示。
(三)事故性质
顺平路潮白河大桥“4·23”较大火灾事故是一起因路灯设施建设施工管理不规范、日常运行维护存在缺失,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管理和监督责任不到位,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市纪委市监委追责问责情况
1.对有关单位的追责问责
责令顺义区城市管理委党组作出书面检查;对顺力成公司党总支进行通报、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对16名有关责任人的追责问责
此外,磐石监理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庄晖,因其非党员、非监察对象,由磐石监理公司对其作出相应处理。
(二)事故涉及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行政处罚
1.顺力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由市应急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
2.磐石监理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由市应急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
3.贾雪峰,顺力成公司党总支书记、法定代表人、董事,负责公司全面工作。由市应急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
4.高西洋,磐石监理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负责公司全面工作。由市应急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
此外,建议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顺力成公司、磐石监理公司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依法依规开展核查。建议由顺义区政府对市政六建公司在2017年至2019年期间,以及顺政通监理公司在2016年至2021年期间,未按照合同要求履行路灯设施运行维护有关责任等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一)自觉深入践行安全发展理念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自觉树牢并坚定践行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加强源头把关和过程控制,对照重大风险清单,组织深入摸排安全生产风险,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隐患。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要基础设施,集中整治一批重点难点问题。着眼最大限度降概率、控损失,强化兜底措施落实,坚决扛起维护首都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
(二)层层落实落细安全生产责任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紧紧抓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层层传导压力,狠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政领导责任落实落细,以责任到位推动安全制度措施到位,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市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要结合近年典型事故案例,深入分析研判城市运行安全、交通行业安全存在的短板弱项和面临的风险挑战,扎实推进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并针对性指导督促各区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落实落细“三管三必须”要求。顺义区政府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强化调度、检查和考核,督促相关部门和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责任。顺义区城市管理委、顺义公路分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市政基础设施、道路交通设施的安全管理,同时督促运维、养护单位严格履约,严查违法分包转包,防止以包代管、包而不管。有关企业要举一反三,深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其上级管理单位要加强业务指导和安全监管。
(三)系统提升桥梁安全管理水平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关注桥梁设施本体安全的同时更加关注火灾等外部风险防范化解,全方位开展桥梁安全风险评估,将其他单位在桥上的设备设施纳入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范围,深入排查桥隧设施、关键受力构件安全隐患;统筹桥梁及桥上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形成信息共享、各方共治的管理合力,协同开展桥梁安全保护。强化源头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涉路施工审批,规范施工管理。根据道路交通设施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健全本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制度标准规范。通过技术手段强化桥梁安全监测预警,为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指挥救援提供决策辅助。严格落实《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加强和规范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保证桥梁运行安全。
(四)全面强化照明等设施安全运行管理
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照明等设施全链条安全管理,全面深入排查整治城市照明设施安全问题隐患,围绕配电设施、箱柜、线缆、灯具及其附属设施等,重点检查桥区外挂电缆、配电箱柜、景观照明设施安全隐患,严查基础情况不清晰、维护管理不落实、私拉乱接、强弱电混合等问题,防范类似火灾事故发生。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权属单位要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尤其是地下管线维护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标准、规范、规程,切实保障设施安全运行;建立落实地下管线常态化更新改造机制,持续深化地下管线安全专项整治;提升市政基础设施精细化管理水平,针对电力、燃气、热力等安全风险较高的管线,加强管线运行风险识别,逐步提升智能监测预警能力,并做好数据信息实时共享,提升安全应急响应能力,遇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处置。
(五)切实提升应急处置综合能力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辨识评估安全风险,充分考虑极端条件下可能引发的灾害事故后果,修订相关应急预案,细化完善风险研判、预警应对、应急响应和协调处置等内容,强化实战演练,加强预案衔接;深入开展安全应急宣传工作,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持续曝光典型事故案例,强化公众安全意识。交通运输、城市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深刻复盘此次处置救援,系统梳理调度指挥、风险研判、道路封锁、电力切断、火灾扑救等环节暴露的短板,举一反三完善多部门联动应急指挥和信息共享机制,确保紧急情况下一键启动,同步开展应急处置。消防救援部门要加强针对桥下、岸边建筑从水面射水控火的消防船、救援舟艇等装备的配备,提升综合救援能力。
编辑:张庭瑞
责任编辑:张驰
编审:吴山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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