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 天下 发现自贡 文化 健康 教育 商圈
搜索

涉案超2000万元!绵阳警方破获10余年跨省合同诈骗案

2025-10-20 20:23 川观新闻

0

分享

川观新闻记者 唐子晴

人声鼎沸的批发市场里,一纸看似规范的商业合同,一场精心编织的骗局悄然展开。这个流窜十余省市的诈骗团伙,竟在“民事纠纷”的伪装下逍遥法外多年。面对时间跨度长、犯罪团伙反侦查能力强、民刑界限模糊的“硬骨头”,绵阳游仙警方如何突破,将这颗社会毒瘤连根拔起?10月20日,记者对话绵阳游仙公安,揭开这场10余年的骗局。

一纸合同,摧毁苦心经营成果

2025年7月18日,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经侦大队接到报案:一家名为“四川蜀某饲料有限公司”的企业,以“全方位市场支持”“成为地区总经销商”“高额回报”等虚假承诺为噱头,在山西省大同市一果蔬批发市场内寻找“猎物”。

经营干果批发生意多年、拥有固定仓库的胡某军,被该企业负责人雷某盯上。在诱骗其支付280余万元货款后,雷某便“人间蒸发”。眼看苦心经营半生的成果被摧毁,胡某军一气之下心脏病发作,整个家庭的经济与精神支柱轰然倒塌。

接警后,民警们立刻展开初步核查。“合同条款规范,资金流向清晰,表面上近乎一场常见的商业纠纷。然而,我们还是觉得有点异常。”绵阳游仙公安经侦大队大队长程维星说,合同另一方“雷某”的名字和报案内容,与多地流传的“饲料代理诈骗”线索高度吻合。

也就是说,这可能是一个长期预谋、精心策划、分工明确、结伙作案的犯罪团伙。随着警方深挖,一个隐藏在“合法”商业外衣下的罪恶链条逐渐浮出水面。

诈骗升级,从漏网之鱼到“公司化”犯罪

民警调查发现,雷某的犯罪生涯可追溯至2012年。

早年雷某虚构“某农牧饲料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员的身份,流窜于云南、贵州、重庆等地的大型批发市场,专门物色实力较强、拥有仓储能力的批发商作为猎物实施诈骗。

2012年6月,该案主犯欧某灿、周某清曾被公安机关抓获,分别被判处10年、8年有期徒刑,而雷某却因证据不足侥幸逃脱,未被追究刑事责任。“这次经历,不仅没有让他收敛,反而犯罪气焰更加嚣张,犯罪手段更为狡诈,反侦查能力更强。”程维星说,2013年6月,雷某伙同杨某权等人在湖南省怀化市再次作案,诈骗受害人唐某某50余万元。

然而,正是此次作案后发生的一个“意外”,促使雷某的犯罪模式发生了改变。

受害人唐某某发现被骗后,通过民事诉讼成功追回了30万元损失。雷某意识到,个人作案存在巨大风险。

于是,雷某想到要成立一家“正规”公司,以公司的名义实施诈骗。2014年12月25日,“四川蜀某饲料有限公司”注册成立。雷某的犯罪活动完成了从“流窜作案”到“公司化、系统化运营”的危险转变。

公司成立后,雷某团伙专门到外省的大型批发市场内物色有经济实力但对饲料行业不熟悉的商户作为目标。在接触受害人时,团伙成员会冒充多家知名饲料企业的“销售经理”或“股东”,并声称四川蜀某饲料有限责任公司是这些大企业的“子公司”,以此冒用正规企业的商业信誉为自己的空壳公司进行虚假背书。

见受害人产生兴趣,团伙便以“利润丰厚”为诱饵,热情邀请受害人进行实地考察,通过精心安排的“公司参观”和接待,营造出公司实力雄厚的假象。

获得初步信任后,雷某顺势提出签署产品购销合同,口头承诺受害人称“如果投资达到一定数额,公司会全权负责派遣技术员和销售员开发市场、负责售后”,以此哄骗受害人加大投资力度。

这种形式规范的合同,是犯罪团伙将整个诈骗行为伪装成“商业纠纷”的核心道具,为其日后逃避刑事打击做掩护和准备。

合同签订后,雷某团伙将低价购进的劣质饲料,高价卖给受害人。同时,雷某团伙将这些饲料免费铺货给外省多地养殖户,并给他们支付每月1000—2000元的“场地费”。当受害人视察市场时,被收买的养殖户便按照指令,交口称赞饲料质量好并当场签订虚假“订单”,制造出饲料供不应求的假象。

在虚假繁荣刺激下,雷某团伙会以“扩大规模”“抢占市场”等理由,步步紧逼、持续催促受害人不断加大投资。一旦确认无法榨取更多资金,犯罪团伙便会立即切断联系,携款消失,完成“收割”。

坚定突围,逐个击破三大挑战抓获嫌疑人

时间跨度长、涉案地域横跨十余省市、犯罪嫌疑人反侦查意识强、且屡次利用民刑交织难点逃脱打击,面对挑战,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立下“不破全案,绝不收兵”的军令状。

“本案在侦办初期面临定性突围难、溯源取证难、证据链闭合难三大挑战。”程维星说,由于民刑界限的模糊,该犯罪团伙利用形式完备的商业合同作为“护身符”,将合同诈骗精心伪装成正常商业合作,致使受害人在案发后仍误以为这只是“商业投资失败”或“合同纠纷”,选择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而且受害人及关键证人分散于全国多个省份,且多数位于交通不便的偏远农村,地理跨度大,基础排查工作量大面广,加上前期多数受害人误认为是民事纠纷,导致报案不及时,民警难以从孤立、零散的报案信息中分析研判。更为关键的是,雷某团伙作案时间跨度长,关键书证如合同、凭证等或已遗失损毁,或字迹模糊不清,加上部分被利用的养殖户心存顾虑,证人配合度不高,要还原完整的犯罪链条面临诸多实际困难。

雷某团伙到案后,拒不供述,意图以“零口供”增加侦查难度,并始终将行为辩解为“商业纠纷”,妄图再次以“商业纠纷”为幌子逃脱法律制裁,且该团伙组织严密,成员间使用暗语联系,定期更换通信工具,给证据收集固定带来极大困难。

面对犯罪团伙的狡猾隐匿,专案组科学调整侦查策略,确立了“以客观证据为核心,即便零口供也要依法打击”的办案原则。在后续侦办中,逐个击破困难点,获取到关键证言证词及相关证据,构建起完整证据体系。

8月10日,专案组抓住战机,一周内在河北、重庆等多地同步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成功抓获以雷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成员13人。经过连续一周的集中收网行动,该犯罪团伙成员被一网打尽,查实涉案资金2000余万元。

9月19日,基于扎实、充分的证据链,雷某、杨某权、向某飞、薛某伟等主要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批准逮捕。

警方提示广大经营者:跨行投资要谨慎,对不熟悉领域要保持警惕,勿轻信;高回报口头承诺要看合同,确保对方所有承诺都落实到书面合同中;实地考察要深入,不要被表象迷惑,多方核实企业真实情况;发现被骗要及时报案,一旦发现被骗迹象,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编辑:余凤

责任编辑:陈翠

编审:韩钰

相关新闻

Copyright © 2006-2024 WWW.ZGM.CN 自贡网 All Rights Reserved. 自贡日报社 主办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汇川路1240号自贡报业大楼 电话:0813-8220769 8220773 邮箱:webmaster@zgm.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90016 蜀ICP备11013724号 川公网安备51030002000105号

涉本网站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813-8220769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

涉未成年人投诉举报电话:0813-8220770 电子邮箱:wcn@zgm.cn | 涉互联网算法推荐专项举报渠道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举报电话: 12377 | 涉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13-8220770 | 涉企举报专区

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0813-2988060 电子邮箱:zgsscjgjyj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