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30日自贡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自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志军因工作岗位变动,向自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辞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相关规定,自贡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张志军辞去自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的请求,报自贡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由自贡市人民检察院报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编辑:陈翠
责任编辑:余凤
编审:张宏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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