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泽熹 自贡融媒记者 王梓薇

10月31日下午,市民刘某应朋友之约前往荣县旭阳镇光明路,抵达后发现朋友未到,便在周边闲逛。当行至光明路与东街交界处时,一辆由郭某某驾驶的小车缓缓驶来,刘某突然萌生“碰瓷”敛财的歪念。他随即走向车辆,在车辆靠近的瞬间,将右手藏于袖口,快速轻挨车门把手后,立即转身拦停车辆。
“你撞到我了!必须送我去医院检查,没几千块钱解决不了!”刘某以强硬语气向司机郭某某施压。面对突如其来的“索赔”,驾驶员郭某某一时慌乱,在刘某的威胁下,通过微信向其转账2000元。
回家后,郭某某越想越可疑,意识到自己可能遭遇碰瓷。11月3日,他前往荣县交管大队报案。民警调取现场监控后,发现刘某的行为存在明显碰瓷嫌疑,随即依法将案件移交旭阳派出所办理。
旭阳派出所接报后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班展开调查。通过现场走访、线索排查及监控视频回溯,民警很快锁定了违法行为人刘某的身份信息及活动轨迹,确认其涉嫌敲诈勒索。11月10日,民警果断出击,成功将刘某抓获归案。经审讯,刘某对其故意碰瓷敲诈勒索郭某某2000元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荣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刘某作出行政拘留12日,涉案款项已依法追缴并返还受害人。
警方郑重提醒:行车记录仪和路面监控是揭穿碰瓷骗局的重要证据,广大车主驾车出行时,务必确保行车记录仪正常工作。若遇到疑似碰瓷情况,切勿慌乱,更不要私下转账妥协,应保持冷静,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主动配合警方调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让碰瓷者无机可乘。
编辑:张翠娜
责任编辑:郑皓匀
编审:吴山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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