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融媒记者 王梓薇 张君亮

经过反复协商,苟某与贡井某公司在调委会的组织下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公司向苟某一次性支付工伤赔偿的各项费用66000元。驻点诉服团队依法对双方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现场进行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据悉,贡井某公司已向苟某全额履行到位。
据悉,近年来,贡井法院坚持党委统筹+多元协同,融入综治调解体系,依托区综治中心搭建的“一站式”调解平台,充分发挥了先行调解优势,畅通诉调有效衔接,以“如我在诉”意识在综治中心帮助群众纠纷“一步解决到位”,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当下、化解在诉前,低成本、高效率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编辑:郑皓匀
责任编辑:郑鑫玉
编审:吴山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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