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聚焦建设更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指示一经发布,便在社会各界引发热烈讨论:有观点聚焦司法改革的具体路径,有声音关注法治与民生的结合点,还有热议围绕涉外法治建设的推进节奏,各类解读丰富多元却也凸显认知差异。
笔者认为,引发热议背后的关键,在于不同社会群体对新时代法治建设“推进重点”的认知存在偏差。法学研究者更关注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构建等理论创新层面,基层执法者侧重执法规范化与效率的平衡问题,普通民众则更关心食品药品安全、政务服务等民生领域的法治保障实效。这种差异本质上源于法治建设的系统性与多元需求的碰撞,而破解之道在于锚定“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目标,既要重视顶层设计的系统性,也要关照基层实践的针对性,更要回应群众的切身关切。
我们应看到,指示背后透露出的法治建设现实命题。随着《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进入收官阶段,如何在2025年初步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基础上,向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的目标迈进,是亟待破解的重大课题。相关部门需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比如数字经济、生态环保等领域的法律完善,同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机制落地生根。
总书记重要指示引发的热议,本是凝聚法治共识的契机,不仅提醒各级党委(党组)要扛起主体责任,抓好法治领域重点任务落实,也督促法治工作部门主动担当作为,更呼唤每一位社会成员增强法治意识。更重要的是,应跳出对具体领域推进快慢的无意义争论,别让局部认知差异掩盖了“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核心要求。唯有凝聚“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共识,才能合力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为民族复兴伟业筑牢法治根基。(高晨曦)
编辑:金艳
责任编辑:余凤
编审:张宏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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