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重申“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的政策红线,引发社会热议。有人质疑这是限制城乡要素流动,也有人担忧会阻碍乡村振兴。实则,这一规定绝非简单的“一刀切”,而是守住农民权益底线、防范资本无序扩张的关键举措,背后蕴含着对乡村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
禁购农房的核心,是守护农民的“生存保障线”。宅基地作为集体所有制下的特殊资源,承载着农民“居者有其屋”的基本需求,更是他们在城镇化进程中的“退路”。根据当下国情,大量留守老人主要依赖土地维持生计。若放开城镇居民购地,短期利益可能诱使部分农民出售宅基地,一旦失去这一保障,他们将面临“进城难立足、返乡无居所”的困境。农业农村部专家明确指出,这一政策是给农民权益加上“安全阀”,确保现代化进程中不出现“无家可归”的群体。
从乡村治理视角看,禁购政策是遏制“空心化”加剧的必要手段。当前全国有多个行政村出现明显空心化,常住人口不足百人的情况。若允许城市资本大规模收购农房,则可能导致两种恶果:一方面,加剧资源分配矛盾,优质宅基地被非村民占用,本村新增人口却无地建房;另一方面,资本无限制的开发可能催生“乡村别墅群”“私人会所”,挤占公共服务资源,破坏乡村原有肌理。
“禁购”并不等于“禁入”,政策早已给出合法合规的替代路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鼓励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闲置农房。浙江义乌农户将农房改造为民宿,年收入可达12万元;广东顺德试点“宅票换房”,既化解了历史遗留问题,又实现了集体与农户收益共享。这些案例证明,只要守住“所有权不变、农民自愿”的底线,能实现城乡资源的良性互动。城镇人员若想投身乡村,可通过租赁农房发展民宿、康养等产业,既能圆“田园梦”,又不触碰政策红线。
政策的生命力在于“堵疏结合”。2025年新规同步推进“房地一体”确权登记,2027年底前将全面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农民凭此可享受抵押贷款、拆迁补偿翻倍等权益。自愿退出宅基地的农户,也能获得合理补偿。这种“稳权赋能+底线约束”的组合拳,既保障了农民财产权益,又为资源盘活留下空间。
乡村振兴不是资本的“游乐场”,而是农民主体性的“大舞台”。禁购农房的政策红线,本质是划清市场与民生的边界。在推进城乡融合的过程中,唯有守住宅基地集体所有的根本属性,才能让乡村成为留得住乡愁、稳得住民心的家园。当政策框架下的合法路径充分畅通,当农民真正成为乡村振兴的参与者和受益者,我们期待的“城乡各美其美、美美与共”才能照进现实。(范玲玲)
编辑:金艳
责任编辑:余凤
编审:张宏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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