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刘佳
11月26日上午举行的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省法院院长王树江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任免案,
免去
杨玉泉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雪梅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周述蓉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朱圣镖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骆廷伟的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事审判一庭(互联网审判庭)庭长职务;
孙红宇的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廖宇羿的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李文轩的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雪蛟的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综合审判二庭庭长职务;
苏青的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院长职务,
任命
李沁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
何莉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廖宇羿为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黄浩原为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事审判一庭(互联网审判庭)庭长;
骆廷伟为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执行二庭庭长;
江海燕为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编辑:金艳
责任编辑:余凤
编审:张宏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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