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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速看!最高补贴28.7万元 自贡“绿色补贴”淘汰旧货车旧机械

2025-11-27 16:50 自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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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融媒记者 黄鸿

11月27日,记者从自贡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为减少移动源大气污染排放,提高新能源汽车(机械)占比,自贡市申请到3200万元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用于国Ⅲ及以前的非营运中重型货车、国Ⅰ及以前非道路移动机械(仅包括叉车、装载机、挖掘机)的报废及新能源替代补贴。其中,非营运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最高可获得补贴资金14万元,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最高可获得补贴资金28.7万元。
此次补贴范围包括国Ⅲ及以前的非营运中重型货车(2013年6月30日及以前登记注册的汽油和柴油货车,2010年12月31日及以前登记注册的燃气货车)报废、出口及新能源替代,新能源车替代补贴范围包括纯电动、氢燃料电池车。已在自贡市辖区范围内开展编码登记,国Ⅰ及以前或2010年9月30日及以前生产的叉车、装载机、挖掘机报废及新能源替代,新能源机械替代补贴范围包括纯电动、氢燃料电池机械。

实施时限为2025年1月至2026年12月期间,完成淘汰、新能源替代的非营运中重型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非营运中重型货车的淘汰更新可采取就近原则,向所在区(县)生态环境部门申请;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淘汰更新在机械备案的区(县)生态环境部门申请。自贡市生态环境局特别提醒:补贴有限,先到先得,发完为止。

编辑:郑鑫玉

责任编辑:郑皓匀

编审:张宏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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