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爆料某连锁健身房未经会员许可,便通过官方账号发布其健身视频,还在店内开展直播活动,这一做法被指侵犯个人隐私权。该事件再次将“个人隐私权与公共利益如何实现动态平衡”这一议题推向公众视野,引发广泛讨论。
健身房直播争议并非个例。在街道、公园、旅游景点等开放式公共空间中,个人隐私权与公共利益的冲突时有发生。化解这类末端社会问题,需从文明意识的源头入手,规则设计上给予新事物足够包容,文明规范中凸显协商与尊重的核心,法律约束上追求更精细的界定,唯有如此,才能让社会发展的活力有序汇入制度文明的轨道。
治理需坚持疏堵结合,既要为创新创造保留空间,也要守住公共秩序的底线。对于网红扎堆的城市公园、博物馆、文化馆等场所,不妨划定专门的“直播互动区”“允许拍摄区”,配套隔音设施并安排管理人员,最大限度降低对他人的干扰。相关网络平台可通过行为提示、违规警告、流量限制等手段,引导网络主播等内容生产者规范自身行为。同时,公共场所的经营者与管理者更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在健身房、餐厅等消费场景设置醒目提示标识,明确直播需事先征得消费者同意,对未经许可的拍摄行为,要及时介入制止。
制度建设需走向精细化,持续消除规则模糊地带,实现有序引导与有效问责的统一。结合网络业态的发展特点,应进一步细化相关“负面清单”与“责任清单”。例如,在人员密集区域,明确禁止开展影响他人正常活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拍摄、直播行为。在健身房、咖啡馆等半公共空间,严格遵循“知情同意”原则,直播时间、设备音量等细节需与他人充分协商。在不断明晰管理规则与行为规范的基础上,对少数蓄意违规、屡教不改者依法依规追责问责,才能让文明守法成为社会共识与共同坚守。
公共空间是社会文明的直观缩影。在公共场合,察觉他人的合理需求,尊重每个人“不被打扰的权利”,是公民必备的基本素养。当每个人都能彼此看见、相互珍视,才能共同打造一个井然有序、温暖和谐的社会环境。(闵可怜)
编辑:冯方湲
责任编辑:金艳
编审: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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