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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 遛狗不牵绳,后果有多严重?明年新规告诉你:不止是罚款

2025-12-03 10:07 贡井区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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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牵引绳,不仅是对他人的尊重,更是对爱犬的责任。从2026年1月1日起,遛狗不拴绳将从违规行为变为违法行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正式实施,未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人者,将面临最高拘留10天、罚款1000元的处罚。这一法律修订为广大养犬人划下了不可逾越的“红线”,标志着我国养犬管理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法治时代。

从违规到违法,监管力度加大。此次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在养犬管理领域实现了从“软约束”到“硬约束”的质的飞跃。过去,遛狗不拴绳等行为大多仅被视为不文明行为,而今,它们已被明确列为违法行为。法律明确规定,未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人的,可处以拘留并罚款。这一变化意味着,养犬不再只是个人私事,而是关乎公共安全的社会责任。

细节彰显责任,绳索连接安全。新规对文明养犬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这些细节处处彰显着对公共安全的考量。携犬出户时,必须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不超过1.5米的犬绳(链)牵领。在公共场所,如楼道、电梯及人员密集场所,应当为犬只佩戴嘴套、爪套或怀抱犬只。饲养大型犬外出时,除遵守一般规定外,还必须佩戴嘴套,以防意外发生。法规还划定了禁止携犬进入的五类公共场所,包括机关、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幼儿园、公共文化体育场所等。这些细致入微的规定,为养犬人提供了明确的行为指南,也为公众安全设置了坚实的防护网。

一根牵引绳,避免巨额赔偿。近日,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案件中,一只未牵绳、体重达30公斤的大型贵宾犬逼近59岁的朱女士,为躲避该犬,朱女士在慌乱中不慎摔倒,导致腰椎骨折,构成九级残疾。法院判决饲养人王某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向朱女士支付各项损失共计28万余元。这一判决依据的是《民法典》第1246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些活生生的案例警示我们,一根小小的牵引绳,关系着自身与他人的安全,也关联着巨大的法律责任和经济风险。

共建人犬和谐共处环境。文明养犬新规的实施,需要政府、社会、养犬人多方共同努力,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政府部门应当加强监管,确保法律落地生根;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养犬登记监督工作,组织制定养犬管理公约,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教育;养犬人更需要自觉遵守规定,提高法律意识,每位养犬人都应当认识到,拴绳遛狗不仅是对他人的保护,也是对爱犬的负责,更是避免法律风险的有效措施。从明年元旦起,文明养犬不再只是道德倡导,更是法律要求。让我们携手共建人犬和谐共处的社会环境,让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成为城市中一道靓丽的风景线。(马斌祥)

编辑:胡倩

责任编辑:陈翠

编审: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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