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残疾人,我想申请法律援助”随着一通求助热线打来,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立刻忙碌起来,他们了解事情缘由后,启动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当日指派律师,上门服务,通过一系列举措最终帮助群众解决问题。群众将写有“扶危济困彰显公义 法律援助情暖人间”锦旗送到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只是公共法律服务的一部分,让群众真正可感可及公共法律服务带来的高效便捷服务。
随着国家不断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社区综治中心“法律明白人”当场帮着梳理邻里矛盾;偏远乡村院坝,法律顾问定期上门,把法律知识送到田间地头……如今,这样的公共法律服务场景,正从“稀罕事”变成群众身边的“平常事”,也让“遇事找法”不再是一句口号,而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民生保障。
有人说,公共法律服务就像“法治便民超市”,群众需要什么,就该精准供给什么。过去,不少人觉得“法律离自己远”,要么是不知道去哪找帮助,要么是担心维权流程复杂、成本高。而现在,公共法律服务正打破这种“距离感”:针对农民工讨薪,开通“绿色通道”,简化法律援助申请流程,让辛苦钱能及时拿到手;面对老年人不会用智能设备的难题,线下服务窗口专人引导,不搞“一刀切”的线上办理;围绕婚姻家庭、养老诈骗等高频需求,推出专题普法短视频、社区讲座,把法律条文变成“家常话”。这些看似细微的调整,恰恰戳中了群众的“急难愁盼”,让法律服务不再“悬在空中”,而是真正“沉到基层”。
公共法律服务的价值,不仅在于帮群众解决“一件事”,更在于守护基层治理的“一片天”。基层是矛盾纠纷的“源头”,也是法治建设的“末梢”。以前,有些小事因为没人懂法、没人调解,慢慢变成“大事”;现在,村(社区)里有调解室,镇上有法律服务站,遇到问题先找法、靠法解,既避免了矛盾升级,也让群众感受到“依法办事”的踏实。就像有的乡镇,通过“调解+法律援助”联动,把宅基地纠纷、赡养问题化解在村里,不仅当事人满意,还成了邻里间的“法治教材”。可见,公共法律服务往基层沉得越深,矛盾化解的“前端防线”就越牢固,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也越有保障。
当然,公共法律服务“沉下去”的路上,还有需要完善的地方:有的偏远地区,法律顾问上门频次还不够;有的领域,针对新业态从业者的专项服务还需加强。这就需要继续往“精准”上发力,比如根据不同群体需求定制服务,给快递员、网约车司机多讲劳动权益保护,给养殖户多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往“长效”上使劲,通过政策激励留住基层法律人才,让服务不“一阵风”。
说到底,公共法律服务的核心是“以人民为中心”。它不用喊宏大的口号,也不用搞花哨的形式,只要能在群众需要时“搭把手”,在矛盾萌芽时“拉一把”,让每一个人都能平等享受法治保障,就是最好的成效。相信随着公共法律服务不断向下延伸、向内深耕,定能为更多人撑起“法治保护伞”,让民生幸福的底色更浓、成色更足。
公共法律服务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当每一面锦旗背后的诉求都能得到回应,每一次纠纷都能依法化解,每一位群众都能感受到法律的温暖与力量,法治中国的根基就会更加牢固。让我们持续织密公共法律服务网络,让公平正义的光芒照亮每一个角落,为社会和谐稳定注入持久法治动能。(倪秀丽)
编辑:余凤
责任编辑:陈翠
编审: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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