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融媒记者 王梓薇
“法官办案,不是机械地走流程和生硬地下裁判,而是要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去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充分发挥司法为民精神,急民之所急,解民之所忧,确保当事人的权益保障落地落实。”承办该案的法官说道。
原告游某与被告马某原系好友,2022年末,马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游某借款10000元。随后,游某多次催还,但马某均未予理会直至“失联”。游某无奈,一纸诉状将马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借款并支付逾期利息。

大安区法院凤凰法庭受理该案后,被告马某对法庭及原告均态度消极,引发原告极度不满。本着彻底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原则,承办法官多次电话沟通被告。通过法官耐心专业讲解法理、温情细致分析情理,马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请求法庭主持调解以挽回双方友谊。
承办法官趁热打铁与原告进行沟通,通过多次安抚情绪、讲解利弊、分析缘由等方式,最终以背对背调解转变为面对面化解矛盾,促使双方达成协议并见证被告当场履行。
原告表示:“真没想到因为一万块钱把朋友告上法庭,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嘛。”被告也当庭对原告表达了歉意以及感谢,获得了原告的谅解。
编辑:郑皓匀
责任编辑:张翠娜
编审:吴山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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