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唐子晴
12月8日,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获悉,为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科学推动人口流动和合理分布,提高人口服务管理水平,成都正在对“12+2”核心区(天府新区/高新/锦江等14区域)落户政策调整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并将于2026年1月3日结束。
《征求意见稿》明确,持有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有效期内居住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及以上的人员,可申请落户。无需居住证积分。该模式也被称为“居住证+社保”的双稳落户模式。
符合以上条件,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落户该合法稳定住所,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符合投靠条件的,可申请办理户口随迁;本人在本市无合法稳定住所的,落户居住证登记地址公共集体户。
编辑:冯方湲
责任编辑:金艳
编审:吴山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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