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烟草专卖条例(修订草案)》提请二次审议,草案在规范烟草生产、销售、物流监管等传统内容基础上,还首次新增‘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的控烟条款。
一、立法升级,公共场所禁烟范围扩大
四川省此次条例修订草案显著扩大了禁烟控烟场所范围。草案不仅规定了“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还强调了“加强吸烟有害健康宣传教育”的责任。值得关注的是,条例修订草案特别强化了对青少年群体的保护,明确“劝阻青少年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这一规定体现了立法对未成年人健康的高度重视。与此同时,草案还加强了监管措施,包括对物流寄递环节烟草专卖品运输的监控和溯源管理,展现出全方位控烟的立法思路。
二、执法困境,立法易而执行难
立法只是第一步,将文本转化为现实才是真正的挑战。纵观全国各地已出台的控烟法规,执法效果往往不尽如人意。广州市控制吸烟办公室近期数据显示,在一次月度巡查中,共出动1.8万余人次,检查场所6500多个,劝导制止个人违法吸烟行为9000多宗,而最终处罚的仅21宗。这一数据折射出控烟执法的现实难度。“一些地方颁布了禁烟令,但执行起来时紧时松。”一位观察者指出,在城市各类公共场所,吸烟者仍大有人在。监管责任不清是另一个突出问题。比如在公共交通工具内吸烟,到底归卫生健康部门还是交通部门监管,往往没有明确界定,导致执法困难。
三、他山之石,深圳经验的启示
在地方控烟探索中,深圳一直走在前列。今年6月1日,深圳市正式实施全国首个无烟场所建设地方标准《无烟场所建设规范》。该标准为无烟场所建设提供了清晰的“操作指引”,提出了三个“金标准”:有标识、无烟具、有人劝。深圳的《规范》将室内工作场所、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全部列为“无烟场所”,同时还涵盖了一些特定场所的室外区域。深圳的控烟成效显著:2024年,全市15岁及以上人群的吸烟率已降至17.4%,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为四川等地的控烟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
四、未来之路,疏堵结合共建无烟环境
面对控烟难题,“疏堵结合”成为关键策略。专家建议,对楼道、电梯、美食街等禁烟难点区域,可采取统筹协调多部门分工负责的方式。同时,设置室外吸烟区,引导吸烟者到指定区域吸烟,推动吸烟人群和非吸烟人群的相对隔离。立法的同时,宣传教育和全民参与同样重要。西安市在控烟法规实施七周年之际,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制作宣传海报、控烟指南,在公交车内电视屏开展公益宣传等方式,持续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民参与”的控烟长效机制。(张毅)
编辑:金艳
责任编辑:余凤
编审:吴山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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