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序更替,华章日新。当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如期到来,它再次唤起我们对国家根本大法的深切尊崇与时代思考。回望国家发展的壮阔征程,审视社会进步的坚实足迹,宪法始终如一座光芒永驻的灯塔,以其至高无上的权威与深厚持久的力量,持续指引着国家前行与民族奋进的每一步道路。
国家治理的坚实根基,源于宪法作为“总章程”的根本引领。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宪法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根本性、全局性、战略性地位。宪法作为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总蓝图”,确立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指明了国家发展的根本方向,构建了国家机构组织与权力运行的基本框架。从科学立法到严格执法,从公正司法到全民守法,宪法精神融贯于治国理政全过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在风浪中稳健前行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压舱石”与“定盘星”。面向新征程,我们必须更加自觉地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推进宪法实践,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切实把宪法确立的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和发展动能。
公民权利的核心保障,源于宪法作为“权利书”的庄严承诺。“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宪法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庄严宣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系统构建了覆盖公民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多维度的权利保障体系。这部承载人民意志的“权利宝典”,既确立平等参政权、经济社会文化权等广泛自由,也明确保护人身自由、人格尊严、财产权利等基本人权,形成了层次分明、内容完整的权利保障格局,它不仅是一份庄严的文本宣告,更是国家向全体公民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生动承诺,为人民主体地位提供了最根本的法律根基。我们必须不断健全以宪法为核心的权利保障法治体系,完善权利实现的制度通道与救济机制,真正让每一项宪法权利从条文走向生活、从宣告化为现实,使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权利的尊严与法治的温暖。
社会共识的广泛凝聚,源于宪法作为“稳定器”的价值整合。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正是党心与民心交融、时代精神与历史智慧结晶的崇高典范,它集中体现了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与根本利益,凝聚了关于国家前途、民族命运、发展道路、价值理念的最大共识,为社会标定了清晰的价值坐标与发展方向。在思想观念日益多元、利益结构日趋复杂的现代社会,宪法如同具有强大向心力的“磁核”,能够有效整合社会意识,增进广泛认同,它确立的核心价值观与行为准则,为社会各领域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使多元诉求能在法治轨道上理性表达、有序协商,不断夯实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我们必须深入宣传宪法所承载的国家价值目标、社会价值取向与公民价值准则,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促进全社会在宪法旗帜下凝聚起无坚不摧的磅礴伟力,同心同德迈向伟大复兴。
宪法之光,辉映当下,更照亮未来。站在新的历史起点,让我们自觉成为宪法的崇尚者、遵守者、捍卫者,使宪法精神深深扎根于社会肌理、融入国家治理、嵌入百姓生活,让这部根本大法在新时代的征程中不断焕发出更加璀璨而持久的光芒。(朱星宇)
编辑:金艳
责任编辑:余凤
编审:吴山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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