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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 无人机“黑飞”,我看“刑”!——法律利剑出鞘,守护头顶安全

2025-12-12 09:49 贡井区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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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无人机从酷炫的科技玩具悄然变身为扰乱秩序的“空中幽灵”,“黑飞”便不再是无关痛痒的违规行为,而是悬在公共安全头上的利剑。对日益猖獗的无人机“黑飞”乱象,是时候亮出法律的威严!

“刑”为剑:法治利刃已高悬,绝非儿戏。我国早已为无人机飞行画下清晰法律红线,《治安管理处罚法》《民用航空法》明确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飞行行为必将受罚。《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更如一把精准“手术刀”,对“黑飞”行为进行了全方位界定与分级惩处。

“刑”为盾:守护公众头顶的“安全感”。“黑飞”之害,绝非小事,空域安全崩塌、公共秩序失守、隐私堡垒洞穿、国家安全受胁。“刑”的介入,正是以最严厉的姿态为公众筑起安全之盾,宣告公共领空绝非法外之地。笔者认为,坚持多管齐下,法治与科技并行,方能让“刑”威落地生威,驯服“黑飞”野性。

利剑高悬,执法亮剑形成震慑。公安、民航等部门需进一步紧密协作,提升精准发现、快速追踪、高效处置“黑飞”的能力。对恶意、屡犯、造成严重后果者,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杜绝“以罚代刑”,让案例成为全民普法教材。

科技赋能,铁壁合围织密天网。推广无人机云系统、电子围栏(Geo-fencing)技术,在机场、敏感区域等实现“技术禁飞”;利用雷达、无线电侦测等手段构建主动预警网络。

源头治理,法治意识根植于心。严格落实无人机实名登记制度,加强对销售、使用环节的监管。同时开展广泛深入的普法宣传,让“无人机飞行必须先报备,黑飞必担责、严重者坐牢”的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无人机是时代赋予的“翅膀”,但决不允许其成为脱缰的野马。对“黑飞”坚决说“我看刑”,是法治社会对公共安全底线最有力的宣示。头顶的天空,容不得一丝安全隐患的阴霾!(廖洪)

编辑:金艳

责任编辑:余凤

编审:吴山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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