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书畅 自贡融媒记者 王乐乐

经执法人员仔细核查,确认该人员并未取得熔化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查明违法事实后,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对涉事公司依法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对相关作业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
为鼓励公众参与安全生产监督,落实举报奖励政策,市应急管理局向王先生发放了1650元现金奖励。
1.作业前审批:动火作业必须提前审批,明确风险防控措施。
2.现场监护到位:设置专人全程监护,及时处置突发情况,作业周边可燃物须彻底清理。
3.器材配备齐全:灭火器等消防设备必须置于作业点附近,确保随时可用。
各单位和从业人员务必绷紧安全弦,杜绝侥幸心理,共同筑牢安全防线,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秩序稳定。
编辑:郑皓匀
责任编辑:张翠娜
编审:吴山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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