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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元买到的布偶猫真有“猫腻”?

2025-12-16 18:20 四川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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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富顺县法院赵化法庭审理了一起因饲养宠物引发的“官司”。

6月16日,刘某以720元的价格,从卓某处购得一只布偶幼猫,卓某承诺,该猫健康无疾病,若存在健康问题可在三天内退换。购猫后,刘某向卓某询问猫咪的出生日期及疫苗接种情况,但卓某却含糊其辞,这让刘某心存顾虑。

图片源于网络

6月17日,刘某将猫咪送往宠物医院检查,初步结果显示健康;但当晚,幼猫就出现不适症状,经与宠物医院沟通后,院方建议居家隔离观察。经过两天隔离观察,幼猫病情持续加重,6月20日,宠物医院确诊该幼猫感染猫瘟病毒,当日晚上,幼猫发病死亡。刘某随即与卓某交涉赔偿事宜,卓某以已超过三天约定期限为由拒绝赔偿,刘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接手案件后,经过查阅相关资料,发现案涉布偶猫的购买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作为宠物出卖方,卓某本应清楚知晓宠物的出生日期及疫苗接种情况,但其对此含糊其辞;同时,卓某向刘某做出的健康承诺仅有三天,这与宠物交易规则严重不符。结合上述种种疑点,承办法官判断刘某大概率是买到了“星期猫”。

“星期猫”

指的是部分宠物卖家将本身患病的幼猫伪装得活泼精神,这类幼猫往往难以存活超过一周。

承办法官考虑到刘某系外地人员且案涉金额不高,为减少其诉累,优先采用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的劝导,明确阐明利害关系,最终促使卓某全额退还刘某购猫款,并赔付了宠物医院的治疗费用。

法官提醒:

销售宠物的商家应当诚信经营,在交付宠物前为其进行健康体检,并出具健康证明。对消费者而言,应通过正规渠道、选择有资质的卖家购买宠物,注意了解宠物的健康状况和相关证明,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编辑:胡倩

责任编辑:陈翠

编审:韩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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