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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出台《“自贡彩灯”区域公共品牌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2025-12-16 19:03 自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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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融媒记者 池莉

12月16日,记者从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系统加强“自贡彩灯”区域公共品牌的保护与规范,提升其独特品质与市场声誉,促进彩灯历史文化传承创新与产业可持续发展,近日,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版权局联合印发《“自贡彩灯”区域公共品牌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自市监发〔2025〕93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2025年12月20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两年。
《办法》明确,“自贡彩灯”区域公共品牌适用于在自贡市行政区域内经认定使用的彩灯产品、活动及相关衍生业态。品牌认定遵循政府引导、行业自律、规范使用、自愿申请的原则,旨在建立统一认定、动态监管、持续提升的管理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请使用“自贡彩灯”区域公共品牌专用标识。

根据《办法》,在自贡市从事彩灯设计、制作、展览、销售及相关文创活动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固定场所、专业团队和良好信誉的企业均可提出申请。认定工作将依据一套详尽的量化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涵盖经营管理、文化传承、工艺与质量安全、设计研发与创新、品牌建设与知识产权、市场认可、社会责任7大维度,总分100分,得分60分及以上方可通过。

值得注意的是,品牌认定实行动态分级管理。企业初次通过统一认定为A级。此后每年需参加复评,复评得分将决定等级升降:60-69分为A级,70-79分为AA级,80分及以上为AAA级。未参加复评或复评未通过的企业将被取消使用资格。企业有权在产品、包装、宣传资料及各类活动中规范使用专用标识及认定级别,同时也负有维护品牌声誉、保证材料真实、不得违规转让标识等义务。

为确保认定工作的专业性与公正性,市五部门将联合组建“自贡彩灯”品牌管理工作小组,其下设办公室将依托自贡彩灯行业协会,并遴选相关领域专家建立动态专家库,具体负责认定管理工作。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对品牌的规范使用进行监督举报。

《办法》的出台,标志着自贡彩灯产业进入了以标准化、品牌化、分级化为核心驱动的新发展阶段。通过建立严格的准入、评价和退出机制,旨在扶优汰劣,激励企业坚守传统技艺、勇于创新创造、提升综合竞争力,共同擦亮“自贡彩灯”这块金字招牌,推动自贡彩灯文化瑰宝在新时代焕发更加绚丽的光彩。

编辑:郑皓匀

责任编辑:郑鑫玉

编审:韩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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