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干部队伍建设也是如此,只有保持流动,才能保持活力。
治国之要,首在用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也提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近日,《人民日报》刊发文章《让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成为常态》,强调扎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从事业出发选贤任能、治庸汰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才有坚实保障。
但在个别地方,“能上能下”口号喊得响,落实却打了折,变成“只上不下”“重上轻下”,不仅偏离了机制初衷,也助长了少数干部的“躺平”心态。
如何打破“重上轻下”的隐性规则,让“下”更合理、更服人,考验的是担当,更是智慧。
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正式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其后,不少不能为、不想为的干部得到调整,想干事、会干事的干部也更有奔头。不过,受诸多因素影响,“重上轻下”的问题却未完全根除。
“下必有过”的传统观念。长期以来,干部调整被简单等同于“提拔”或“处分”。“上”意味着肯定与进步,“下”则容易和犯错、失职等挂钩。在这种观念影响下,往下调整现职干部,往往会被直接解读为“出了问题”。部分单位因此顾虑重重,既害怕影响队伍稳定,更担心被质疑用人不公。
“好人主义”的处世哲学。一些领导干部奉行“多栽花少栽刺”,遇到“下”的问题就绕道走。他们认为“只要不是违法违纪,何必难为别人”,也害怕向下调整会得罪人、结怨气,影响自己的领导形象和人际关系。这种“和稀泥”心态,使得“庸者下、劣者汰”的硬性要求,变成了“可下可不下,最好不下”的弹性操作,纪律的防线就难以守牢。
“一下了之”的惰性思维。干部“下”来之后怎么办?如果缺乏清晰的配套机制,“下”就可能成为一些干部职业生涯的“终点站”,这在无形中造成普遍的抵触情绪和焦虑心态。一些单位在落实制度时简单粗暴,常常“一下了之”,只重调整、不重关怀,让“下”了的干部感觉没有盼头、再无机会,思想包袱越来越重,进一步削弱了机制的公信力。
那么,“重上轻下”会给干部队伍建设带来哪些危害?
其一,稀释队伍战斗力。“下”的通道不畅,会给一些干部造成“干好干坏都一样”的错觉。少数能力不足、状态不佳的干部占着位子、不作为,不仅浪费宝贵的领导职位资源,更会挫伤实干者的积极性。长此以往,组织发展的“死海效应”会进一步显现,导致人才质量下降,组织活力衰退。
其二,扭曲用人风向标。用人导向是最根本的导向。如果“重上轻下”成为潜规则,就等于告诉干部,只要不犯大错,职位就是“铁饭碗”,晋升不看能力看资历,不靠实绩靠关系。这可能导致部分干部将精力用于经营关系而非干事创业上,继而助长投机取巧、敷衍塞责的风气,污染工作生态。
其三,延误事业发展期。领导干部是推动落实的“关键少数”。在其位不谋其政、不胜其任,必然导致决策部署在“最后一公里”打折扣、搞变通,甚至贻误时机、阻碍发展。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任何一个岗位的效能不能充分发挥,都可能影响一个领域、一个地方的改革进程与发展步伐。让不合适的人占位,就是对事业、对组织的不负责任。
如何破除“重上轻下”迷思,科学辩证落实“能上能下”,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重要命题。
首先,必须明确,“能下”不是简单的否定干部,而是人岗相适的动态调整。要积极宣传“上下是常态”“下了还能上”的理念,祛除对“下”单纯负面的标签。年轻干部更要破除“提拔别人就是我不如人”的自我怀疑。通过典型案例解读,让干部本人理解,从重要岗位调整到合适岗位,是正常的人才流动,也是组织的另一种培养和保护。观念通了,阻力自然也就小了。
其次,“下”得有依据,才能让人服气。要不断细化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具体情形,既要看是否违纪违规的硬条件,更要聚焦履职成效、担当精神、作风状态、群众口碑等软指标,让考核评价体系可量化、可评议、可核实。同时,规范动议、研判、调整、谈话等程序,避免随意性和“暗箱操作”,确保“下”的过程公正透明、经得起检验。
最后,对调整下来的干部,要做好引导。为他们指明改进方向,并提供更多学习培训的提升机会。对表现优秀、符合条件的,更应允许其再次“上”,真正让干部“下”后不气馁、有盼头,重整旗鼓再出发。
“能上能下”,关系人心向背,关乎事业兴衰。破除“重上轻下”积弊,非一人之力,也非一日之功。既动真碰硬,又抓实抓细,把制度刚性约束与组织温情关怀结合起来,“上下有序”,让奋发有为者脱颖而出,才能激活干部队伍的一池春水。
编辑:胡倩
责任编辑:陈翠
编审:韩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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