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刘春华
为切实保障参保人员权益,减轻参保人员“跑腿”负担,从1月1日起,四川开展门诊计划生育手术费在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一单制”直接结算。结算范围包括:省本级参保职工在省本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实施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等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实行联网定额支付。参保人员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应由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由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另行结算。
定额支付标准如下——
(1)放置宫内节育器,每例157元;
(2)取出宫内节育器,每例160元;
(3)长效缓释避孕皮下埋植剂植入术,每例132元;
(4)长效缓释避孕皮下埋植剂取出术,每例148元;
(5)输卵管结扎术,每例317元;
(6)输精管结扎术,每例79元;
(7)人工流产术,每例269元;
(8)药物流产,每例129元(药流不全清宫加收47元);
(9)中期孕引产,每例523元;
(10)输卵管结扎后的复通术,每例993元;
(11)输精管结扎后的复通术,每例993元。
编辑:余凤
责任编辑:陈翠
编审:吴山冠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