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融媒记者 周劲 曾航
交叉提级执行破解难题 府院联动兑现胜诉权益
——国某金融公司与四川某制盐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案
一、基本案情
国某金融公司与四川某制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某制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以其名下厂房、仓库等资产设立抵押担保,借款金额近1亿元。其间,案涉抵押资产被当地政府依法征收,产生拆迁补偿款1.5亿余元。因未能偿还到期债务,国某金融公司提请仲裁并获支持后向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自贡中院)申请执行。
四川某制盐公司为改制企业,也曾是地方支柱国营企业,但因多种原因,导致经营困难,多名临近退休职工急需缴纳社保费用,案涉拆迁房地产或补偿款被省内10余家法院、23件案件分别查封冻结,因处置权争议等问题,所有案件执行工作均处于停滞状态,长期未能执行到位。
二、执行结果
为妥善高效推进案件执行,尽快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经自贡中院报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省内其他市、州法院执行四川某制盐公司的18件案件由自贡中院执行。为充分协调市级政府部门支持配合以及统筹处置跨区域执行案件办理,自贡中院将辖区内基层法院执行四川某制盐公司案件提级执行。因案涉拆迁补偿款涉及债权人众多,且存在被执行人职工社保欠费等问题,多方利益冲突明显。自贡中院积极寻求自贡市政府支持,成立了法院、经信局、自然资源局、社保局等部门作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加强府院联动,推进执行工作。最终将1.5亿余元拆迁补偿款划入自贡中院案款专户。
为统筹做好胜诉债权兑现、企业生存发展和职工安置维稳工作,自贡中院组织各债权人与四川某制盐公司进行数十轮次磋商协调,促成包括首查封债权人在内的6名债权人与被执行公司达成和解,主动放弃利息,仅就本金进行全额清偿。国某金融公司自愿让渡2700余万元用于四川某制盐公司缴纳职工社保,顺利解决400余名退休职工社保问题,得到了债权人、企业及其职工的高度赞许。
三、典型意义
本案系因国营改制企业经营困难而引发的系列纠纷,该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分布在省内不同市、州法院,大部分案件处于终本状态。分散办理存在协调难度较大、办案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执行和自贡中院提级执行的综合运用下,将被执行人在自贡市内外的案件并案执行。执行法院兼顾强制执行和规范文明执行理念,最大限度凝聚“府院联动”合力,努力寻求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利益分配最优解,形成了各方都能接受的和解方案,最终促成系列执行案件圆满化解。既充分兑现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又维持了被执行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还保障了职工合法权益,最大程度地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该案对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民生、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极大助益。
四、专家点评
点评人:李国慧,《法律适用》副主编、编辑部主任
交叉执行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是推进执行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激发队伍活力、强化执行监督管理,有效治理消极执行、拖延执行、执行腐败问题具有重要意义。自2023年10月全国法院开展交叉执行工作以来,交叉执行案件数量持续上升,提级执行、指令执行、协同执行、集中执行等执行方式均发挥了积极作用,解决了一批疑难复杂“骨头”案件以及长期未结的涉民生案件,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在推进交叉执行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交叉执行工作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叉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指导交叉执行具体实践。由于规模性地开展交叉执行是一项开创性工作,实践中如何全面准确理解文件规定以及如何处理文件未涉及的新问题,都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本案是实践中产生的一个新型案例,所反映出的问题在地方法院较为普遍,即由于同一被执行人的诸多执行案件分散在不同行政辖区,且因被执行人可能是重要产业企业,执行办理关涉拆迁款、职工社保等复杂法律关系,由一地法院办理存在挑战。面对这种疑难情形,本案以系统思维为指引,运用交叉执行、提级执行、善意文明执行的相关制度与理念,由自贡中院报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将省内其他市、州法院执行四川某制盐公司的18件案件由自贡中院执行,并采取活封活扣、执行和解、府院联动等制度,保障被执行人的持续生产经营和被执行人职工的权益,有效解决了该案面对的执行难点,在保障支柱产业存续发展、保障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同时,也保障了申请执行人权利及时兑现。应当说,该案极好地发挥了系统思维,妥当地平衡了执行案件所涉各方利益,取得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值得推广借鉴。
关于加强超龄环卫工人工伤保险缴纳的司法建议
建议对象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建议背景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扩大失业、工伤保险覆盖面”“优化就业、社保等方面年龄限制政策”,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明确要求“用人单位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应当保障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自贡中院对两级法院审理的超龄劳动者工伤案件进行分析,发现环卫工人因人员结构、作业环境、工作时间特殊,受职业伤害风险大,权益保障易被忽视。截至2025年12月,自贡市共有环卫工人4100余人,其中超龄人员2700余人。环卫企业为节约用工成本大量使用超龄环卫工人,但因当前法律法规并未强制要求用人单位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大部分环卫企业也不熟悉相关政策,导致近80%超龄环卫工人未能参加工伤保险,一旦发生工伤,将面临超龄环卫工人维权难与环卫企业负担高额赔偿的“两难”境地。针对此类普遍性、系统性问题,自贡中院向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贡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发出司法建议。
建议内容
(一)加强机制保障,确保超龄环卫工人权益保障落地落实。城管、人社部门应梳理超龄环卫工人工伤领域反映出亟待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规范文件,确保超龄环卫工人参加工伤保险相关工作有序推进。(二)加强业务指导和用工监管,提升环卫企业劳动保障能力。城管部门应加强业务指导和用工监管,将超龄环卫工人参保情况作为相关市政项目投标竞标的重要考量因素,规范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技能培训、劳动安全警示教育等工作。(三)加强工伤保险政策宣传,扩大超龄环卫工人参保覆盖面。人社部门应开展法律法规宣传,促进环卫企业全面了解超龄环卫工人工伤保险政策,扩大政策知晓率、参保覆盖面。(四)健全多元解纷机制,推动超龄环卫工人工伤争议实质化解。城管、人社等主管部门应强化协调联动,积极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大裁审衔接力度,促进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妥善处理。
建议效果
自贡人社及城管部门均函复,对司法建议完全赞同,并开展多项改进措施,取得良好成效,获得企业、环卫工人和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高度赞扬。该建议相关成效被人民网专版宣传报道,受到自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肯定批示。(一)强化政策宣传和制度规范,参保覆盖面和便利度显著提升。市城管局及时印发《关于加强超龄环卫工人工伤保险缴纳的通知》,协同自贡中院、市人社局召开保障环卫工人权益工作座谈会,做好政策宣传和疑难解答。三家部门还联合开展政策宣讲5次,发放宣传册、讲解典型案例,促进超龄工伤保险制度的宣传普及。市人社局编制《自贡市农民工服务保障政策轻松查》电子书入企宣传,为138家环卫企业开展专题培训,通过新媒体平台开展政策解读,观看人数累计10余万人次,超龄劳动者参保政策知晓率显著提升。市城管局同步出台《关于加强超龄环卫工人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作办法》,明确组织保障、跟踪督导、投诉监督等,督促环卫企业为超龄环卫工人缴纳工伤保险。截至2025年12月,超龄环卫工人工伤保险参保率大幅度提升。(二)强化机制创新和参保结果运用,推动环卫企业用工责任落地增效。探索将环卫企业为超龄环卫工人参加工伤保险情况纳入行业招标、环卫企业等级评估等考评指标,推动企业切实履行用工主体责任。市城管局牵头建立动态跟踪督导机制,对全市环卫企业超龄环卫工人参加工伤保险情况定期督导,及时提醒已参保企业按期续保,指导未参保企业积极参保。强化业务指导和用工监管,对用工合同签订、劳动安全警示教育、劳动防护用品保障等方面开展培训,不断提升超龄环卫工人安全意识和工作能力,从根源减少工伤事故发生。(三)建立超龄环卫工人工伤争议预防和化解协调机制,劳资权益保障更为规范有序。自贡中院联合市人社局、市城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超龄环卫工人工伤保险争议预防和化解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推进府院联席会议优质化运行,规范工伤申请程序,加快裁审衔接和强化法律适用统一,引导劳资双方依法有序保障自身权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截至2025年12月,人社部门已为167名超龄劳动者认定工伤,平均办理时间缩短5天,工伤保险待遇获赔时间平均缩短近60天。
专家点评
点评人:朱晓喆,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本司法建议选取环卫工人这一风险高度集中、用工形态特殊的群体作为切入点,精准回应了当前社会劳动者权益保障这一长期存在的实践难题,体现了司法机关在新就业形态和老龄化背景下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参与社会治理的责任担当。该司法建议以案件审理和数据调研为基础,准确揭示了超龄环卫工人“高风险、低保障”的结构性困境。一方面,环卫作业具有高强度、高风险特征,超龄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的概率显著高于一般行业;另一方面,现行法律制度未强制要求用人单位为超龄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导致大量用工单位规避参保义务,形成工伤事故发生后劳动者维权困难、用人单位一次性赔付压力巨大的双重风险。该司法建议从审判实践中提炼出这一普遍性问题,具有鲜明的问题导向和现实针对性。从规范依据和政策衔接上看,司法建议并未简单停留在个案层面,而是主动对接党中央关于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优化就业年龄政策的顶层设计要求,将超龄劳动者工伤保障问题置于渐进式延迟退休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宏观政策框架中加以审视,实现了司法实践与国家政策目标之间的有效衔接,体现了司法建议制度应有的公共治理功能。在建议内容设计上,该司法建议体现出较强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其不仅关注是否参保这一结果问题,更从制度机制、部门协同、企业监管、政策宣传和纠纷化解等多个维度提出对策建议。相关部门不仅及时反馈并采纳建议内容,还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开展联合宣讲、完善协调机制等方式,将司法建议转化为可持续运行的制度安排。由此超龄环卫工人工伤保险参保率的大幅提升、工伤认定和待遇兑现周期的明显缩短。总体而言,该司法建议以审判实践为基础,以制度完善为导向,以协同治理为路径,在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领域探索出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完善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在老龄化社会背景下的适用提供了有益的司法智慧。
编辑:王雨爽
责任编辑:吉方东
编审:韩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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