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
烟花爆竹燃放进入高峰期
绚烂背后暗藏安全隐患
四川多地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多人已被处罚
案例皆是前车之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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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2026年2月20日,德阳市罗江区应急管理局在拉网排查中发现,略坪镇远俊超市存在“上宅下店”违规经营问题,其烟花爆竹经营区域上方为经营者居住用房,违反烟花爆竹经营“五个严禁、三个务必”8项硬措施。经查,该超市虽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但张某安全意识淡薄,无视烟花爆竹经营安全规范。执法人员当场对张某开展安全警示教育、阐明违规危害,依法封存现场烟花爆竹,责令其立即停业整顿,并通知相关人员妥善转移处置封存物品。

02
2026年2月18日晚,西昌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某路段巡逻时,发现一商户存在违规售卖烟花爆竹迹象。民警立即对该商户及储货场所开展全面检查。经查,商户负责人朱某某在未取得相关许可的情况下,违规储存各类烟花爆竹30箱,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民警当场依法收缴全部违规烟花爆竹。

03
2026年2月17日晚,西昌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民警辅警在巡逻途中,发现石某某、王某某、李某某3人违规售卖烟花爆竹,民警立即上前处置,现场查获非法烟花爆竹共计20箱。

04
2026年2月16日,接举报,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辖区和平路与灵龙路路口有车摊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龙泉驿区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组立即现场进行核实,发现并确认2起车摊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车牌号:川G-7****、川G-J****),工作组依法查处烟花爆竹66箱(其中有63整箱、其它各类零散烟花3箱),涉事烟花爆竹已由龙泉驿区应急管理局依法扣押并转运至烟花爆竹“打非”仓库,涉事人员张某、刘某某已由龙泉驿区公安分局立案调查,并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05
2026年2月16日晚,接群众举报,反映成都市高新区中和街道中胜小区附近有流动商贩非法销售运输烟花爆竹。高新区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专班赓即对现场进行核实,发现并确认罗某某、代某某二人的非法行为。专班立即对现场存放用于销售的各类烟花爆竹共计31箱依法进行扣押并转运至专用仓库。2026年2月17日,高新区公安分局对罗某某、代某某立案调查。经查实,二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公安机关依法对二人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编辑:金艳
责任编辑:余凤
编审:吴山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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