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超 自贡融媒记者 王乐乐
根据通报,2025年10月20日,荣县应急管理局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某机械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一名从业人员未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而上岗作业;关键的安全设施气体泄漏报警器处于未开启状态;二氧化碳瓶、氧气瓶、乙炔瓶不仅分三处存放,且现场均无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和防倾倒装置。检查人员还发现,氧气瓶存放现场管理混乱,有4瓶气瓶被平放在地上,上方电线线路裸露;部分气瓶压力表破损;甚至存在氧气瓶和乙炔瓶违规混放的现象。
经调查认定,该公司的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法规。对此,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对该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对其主要负责人李某某给予警告,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编辑:王梓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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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吴山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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