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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起严查!自贡:农产品入市须持“承诺达标合格证”

2026-03-02 16:45 自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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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融媒记者 池莉

2月28日,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查验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告知书》,标志着自贡市全面启动对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的查验工作,严格落实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

今年2月1日,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为深入贯彻落实该办法,进一步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实现食用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出台配套举措,通过全面推行合格证查验制度,确保农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告知书明确“一证”内涵,覆盖主要食用农产品。其中,“承诺达标合格证”是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及收购单位依法开具的质量安全“身份证”。该证书承诺所售产品未使用禁用农药兽药,且常规农兽药残留不超标。需要开具合格证的农产品范围广泛,涵盖蔬菜(含人工种植食用菌)、水果、茶鲜叶、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以及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其他农产品。证书内容翔实,包含承诺事项、依据、产品名称、数量、产地、开具时间及主体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

告知书还强调,将严抓流通环节,无证不得收购,混装须重开。《告知书》对生产、收购及销售各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合作社必须按批次开具合格证并保存记录至少六个月;虽不强制农户开具,但予以鼓励。针对收购环节,要求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先收合格证,后收产品”,并采用拍照、留存原件或扫码等方式保存证明至少六个月。特别强调的是,若收购商将不同来源的农产品进行混装或分装后销售,必须重新开具新的合格证,对混装后的产品质量安全作出全新承诺。此外,网络销售农产品也必须附具该合格证。

告知书还提醒,对于农贸市场和批发市场开办者,查验合格证已成为入场销售的“硬指标”。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必须查验入场产品的合格证或其他合格凭证;对无法提供的,必须进行抽样检验或快速检测,结果合格方可入场销售。批发业务经营者及连锁企业被要求优先采购附具合格证的农产品。

此外,为确保制度落地见效,市市场监管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实施“四个一律”严厉打击措施,即:经营违规一律严查,对经营不符合标准产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且无法说明来源的,依法从严查处;管理失职一律严查,一年内监督抽检累计发现三批次不合格且管理不到位的市场开办者,依法从严查处;造假行为一律严查,对在后续环节发现虚开检验报告、检疫证明及合格证的,依法从严查处;屡教不改一律停业,销售者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食品安全法受到处罚(责令停产停业除外)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自贡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强化监督检查,推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制度见行见效,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各市场开办者及销售者被呼吁严格遵照执行,规范做好合格证的开具、查验与留存工作。

编辑:郑鑫玉

责任编辑:郑皓匀

编审:余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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