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件:2025年3月,大安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辖区某餐饮店开展监督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后厨食品处理区有未开封的香卤猪肝38袋(购进单价7.2元/袋)、盐焗鸡丝1袋(购进单价12元/袋)、潘秦牌泰式辣鸡酱4瓶(购进单价25元/瓶),以及已开封的酸辣鲜露1瓶(购进单价10元/瓶),上述食品原料均已超过保质期。
经调查,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用于菜品制作,货值金额共计395.6元。
据此,大安区市场监管局认为店主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对店主作出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自贡融媒记者 池莉 整理)
编辑:张翠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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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韩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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