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情简介
2025年8月,自流井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新街分会接到市民徐女士投诉,反映其15岁子女于2025年5月起,通过某游戏工作室开设的小程序,多次下单购买线上游戏陪玩服务,累计消费金额达7928元。徐女士认为该消费行为未经监护人同意,应属无效,遂向经营者申请退款,但遭到拒绝。此后,分会陆续接到针对同一经营者的类似投诉共12件,均为未成年人消费,总金额达25432元。
经调查,经营者刘某为平台主播兼游戏工作室负责人,其通过直播吸引消费者,再引导其至小程序下单,由客服安排陪玩人员并通过添加游戏好友完成服务。新街分会对刘某立即开展约谈并宣传法律法规,明确指出其虽在支付界面设置了“未成年人禁止下单”的提示,但未在主页显著位置公示,也未能采取有效技术手段对消费者身份进行核验,存在明显过错。经多次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经营者向徐女士退还约50%费用,计4000元,并承诺将妥善处理其余投诉,同时对小程序进行优化以加强用户审核。
案例评析
本案中,经营者虽在付款界面设置了“未成年人禁止下单”公示提醒,但未在主页显著位置设置提示,亦未采取有效措施核实消费者身份,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四条关于未成年人网络消费管理的规定,侵犯了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一条,徐女士作为监护人,未及时发现和制止未成年人的大额消费,亦存在监护疏忽,双方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案例提供单位:自贡市自流井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自贡融媒记者 池莉 整理)
编辑:郑皓匀
责任编辑:张翠娜
编审:韩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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