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贡融媒记者 池莉
自贡市消委会明确指出,“车辆统筹险”非“机动车交通安全统筹服务”。根据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交通安全统筹有关事项的通知》,交通安全统筹仅适用于交通运输企业内部车辆,属于非经营性互助行为,任何机构不得面向不特定社会车辆开展此项业务。
此外,“车辆统筹险”并非正规保险产品,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护。上述机构未取得保险业务经营许可,与消费者签订的“机动车综合服务合同”也不是保险合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法律保障。一旦发生事故,此外,上述机构普遍缺乏偿付能力、责任准备金及资金监管等制度约束,极易发生资金链断裂甚至“跑路”风险。车主将面临无法获赔或赔偿严重不足的重大损失。
同时,自贡市消委会呼吁消费者如发现违规销售“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统筹业务”的行为,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45热线投诉举报,共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
编辑:郑鑫玉
责任编辑:张翠娜
编审:张宏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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