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民购药后突收注销驾照短信,此事迅速引发热议。交警部门依托大数据比对筛查购药记录,初衷是防范“药驾”风险、守护公共安全,这份主动作为值得肯定。但购药行为与患病事实本不能简单划等号,代家人买药、短期应急用药等情形本就常见,直接将购药记录等同于妨碍安全驾驶疾病,难免造成误伤,让无辜者陷入自证清白的困境。
个人购药记录属于高度敏感隐私信息,其调取使用必须严守法律边界。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处理个人信息需遵循法定职责范围与程序要求。交管部门批量调取医疗购药数据时,是否履行告知义务、是否获得合法授权、是否遵循最小必要原则,这些问题关乎公民隐私权能否得到切实保障。若任由数据跨部门随意流转,公众将陷入“数据裸奔”恐慌,最终损害政府公信力与医患信任基础。
治理现代化绝非单纯的技术升级,更需制度完善与人文关怀的深度融合。大数据筛查仅能作为风险预警的辅助工具,不能替代专业医学诊断与行政裁量。相关部门应构建“预警—核查—处置”的闭环治理体系:先由系统推送风险提示,再由交管部门联合医疗机构开展定向核查,对确属高风险人群进行针对性干预,对误判情形及时澄清纠正。同时要明确数据共享的负面清单,划定医疗数据用于公共治理的具体范围与审批流程,让数据使用全程可追溯、可监督。此外,还需建立便捷的申诉复核通道,让公民对存疑预警能快速反馈、及时维权,避免行政指令“一刀切”带来的权益损害。
公共安全与个人隐私并非非此即彼的单选题。大数据赋能治理是大势所趋,但技术应用必须兼顾精度与温度。唯有在法治框架内规范数据使用,让技术向善、治理有度,方能实现公共安全与个人隐私的双向守护,让数字治理真正造福于民。(赵鑫)
编辑:余凤
责任编辑:陈翠
编审:余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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