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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考生,2026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政策出炉

2026-04-15 20:33 川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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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观新闻记者 江芸涵

4月15日,省高教招考委、省教育厅公布了四川省2026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政策,明确了报考条件和录取办法等信息。

报考条件

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原贫困地区学生。招生学校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实施区域为我省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原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共68个),其报考条件为:申请考生具有我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符合我省今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招生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经教育部同意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高校,实施区域为我省民族地区、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革命老区、艰苦边远地区(共119个县、市、区),其报考条件为:申请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我省今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我省实施区域内的农村学生。招生学校为我省省属重点高校,实施区域为我省民族地区、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革命老区、艰苦边远地区(同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一致),其报考条件为:申请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我省今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按照相关规定,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资格申报

我省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实施范围县的考生,如拟报考相应类别专项计划,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参加高考报名时,在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拟报考的相应专项计划类别,按照系统提示提交申请。

4月14日至20日,我省将进行高校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资格申报。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考生,登录四川省招生考试综合报名系统提交申请。

5月16日16:00前,有关市(州)招生考试机构通过“考生资格审核系统”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名单。

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

我省单独设置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志愿。其中,本科提前批次国家专项计划安排在强基计划录取后、本科提前批次A段投档前投档录取,设置6个平行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本科批次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安排在本科批次A段投档录取,均实行平行志愿,依次投档录取,分别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按照规定,自2026年起,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高校和招生省份不变,有关高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依据考生高考成绩和志愿进行录取,录取分数不低于我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我省单独设置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其中,本科提前批次高校专项计划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A段后投档录取,实行平行志愿,设置6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本科批次高校专项计划安排在本科批次A段前(即本科批次国家专项计划之前)投档录取,实行平行志愿,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高校专项计划投档时,在我省相应科类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放资格审核合格考生档案,供学校审录。若有未完成计划,则面向实施区域内未录取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公开征集志愿。

特别提醒

按要求,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要及时将通过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姓名、学籍学校、就读学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等信息分别在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和所在中学网站和班级公示。省教育考试院将在门户网站上对我省通过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重要提醒,对于专项计划招生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和考生,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材料的考生,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编辑:金艳

责任编辑:余凤

编审:韩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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