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件:2026年4月9日,自流井区市场监管局对自流井区某配送中心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无法提供近两年对送餐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记录。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自流井区市场监管局于当天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点评:该案聚焦网络餐饮配送环节,明确“送餐人员培训与记录保存”的法定义务,明确送餐人员不是“单纯配送员”,而是食品安全关键岗位;有效压实外卖配送企业主体责任,配送单位必须常态化培训、规范化留痕,杜绝“只用工、不培训、不管理”,补齐网络餐饮“最后一公里”监管短板,防范因配送环节管理缺位引发的食品安全风险。(池莉 整理)
编辑:张翠娜
责任编辑:郑皓匀
编审:张宏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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