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件:2026年3月12日,富顺县市场监管局围绕无堂食外卖餐饮店食品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核查整治行动,检查至当事人门店时,在其食品操作区内发现有超过保质期的精制料酒(调味料酒)。
经查,当事人使用上述超过保质期料酒制作菜品,并通过外卖平台销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富顺县市场监管局于4月14日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涉案产品、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该案的查处,为无堂食外卖餐饮店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提供了范例,对当事人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向整个外卖行业传递了食品安全底线不容突破的信号。(池莉 整理)
编辑:张翠娜
责任编辑:郑皓匀
编审:张宏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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