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件:2026年1月5日,荣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依法对某小吃店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其经营的“香辣骨肉相连”所使用的原料为标称“骨肉相连”的预包装食品,食品包装上标注的主要原料为鸡肉和鸭软骨,与其在美团平台上公示的“猪肉”不符。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荣县市场监管局于3月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5.82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该案中,当事人未如实公示菜品主要原料名称,存在网络餐饮服务信息不透明、误导消费者的问题。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此类违法行为,警示网络餐饮经营者必须严格落实网络餐饮服务信息公示要求,真实、准确公示菜品原料等信息,切实维护网络餐饮市场消费秩序与消费者合法权益。 (池莉 整理)
编辑:张翠娜
责任编辑:郑皓匀
编审:张宏彦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