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件:2025年12月3日,贡井区市场监管局委托检测机构对贡井区某炒饭餐厅制作销售的馒头和红糖馒头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检验,抽样样品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钠计)含量:馒头实测值0.848g/kg、红糖馒头实测值0.46g/kg,均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相关规定,贡井区市场监管局于今年2月12日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6.2元、没收涉案产品、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点评: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以案释法”,督促经营者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明确标识用途与限量,从源头杜绝滥用,实现从“被动整改”到“主动合规”的转变。(池莉 整理)
编辑:张翠娜
责任编辑:郑皓匀
编审:张宏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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