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某管业有限公司为第76111359号“DWBFRP”商标权利人,商标于2024年7月7日核准注册在第17类橡胶制品上,专用权合法有效。该公司投诉四川某新材料有限公司在项目管材上使用“DWBFRP”标识,涉嫌商标侵权。
沿滩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查明,当事人仅将该字母组合与产品名称联用,突出使用自身商标,未单独作为品牌标识使用,并主张该标识为行业通用名称。为查清事实,该局积极开展跨省协查:一是委托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管局协查项目设计资料,复函证实“DWBFRP”为管材英文缩写,属行业通用名称;二是委托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管局核查使用时间,证实当事人使用该标识早于涉案商标注册日期。
综合调查和证据分析后,执法人员认为“DWBFRP”商标已成为行业通用名称,被投诉人使用自有注册商标未直接使用“DWBFRP”作为品牌标识,“DWBFRP”商标已被行业广泛使用、缺乏显著性、且被投诉人早于商标注册前已使用包含“DWBFRP”字样的文字作为产品名称,符合在先使用规则。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商标侵权判断标准》有关规定,认定四川某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该案聚焦“通用名称注册商标”侵权认定这一实践中的疑难复杂问题,办案机关调查取证全面细致,巧妙运用跨区域监管协作机制固定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在法律适用上,精准把握商标使用行为、通用名称界定、在先使用规则等核心要点,有效遏制了知识产权权利滥用,充分保障了民营企业的合法经营权益。2025年11月,该案入选“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服务型执法典型案例”。
(自贡融媒记者 池莉 整理)
编辑:郑皓匀
责任编辑:张翠娜
编审:张宏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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