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勇
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文旅融合发展模式,“文旅融合”不仅是一个热词,而且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推进文旅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以文化赋能经济社会发展。”使文旅融合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那么,文旅深度融合该怎样“融”,又该如何“合”?答案自然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非三言两语所能讲清楚的。不过,此前在推进文旅融合发展的过程中,一些地方暴露出来的问题,倒是具有一定的共性。比如竞相模仿乃至照搬别人的成功经验,却收到适得其反的效果的问题,就值得引起重视。
别人的经验可以借鉴,但借鉴不是照搬,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才能“一招鲜,吃遍天”。这方面有许多东施效颦的案例,足以令人深思。比如,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在桂林取得巨大成功后,引来不少地方“抄作业”,一时间冠以“印象”二字的这样那样的实景演出,在各地粉墨登场,结果却少有给人留下印象的佳作,有的甚至被游客吐槽、诟病。是节目了无新意,还是思维陷入了邯郸学步的怪圈?或许兼而有之,但显然后者才是败走麦城的主要原因。
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曾经提出过这样一个观点:文化需求是旅游的根本动因,旅游过程实际上是文化体验和享受的过程,旅游的很大潜力取决于文化魅力和吸引力;应深入挖掘不同区域的自然风景、文化古韵及风土人情,将中国传统文化与新时代发展特色结合起来。
这话说到了点子上,而关键是如何去做。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已不满足于那种浮光掠影式的“到此一游”,转而追求对旅游目的地的历史文化、地域特色、民风民俗等方面进行深入了解的“深度游”。这对一个地方、一座城市来讲,是一种挑战,也是一个机遇。每一个地方,每一座城市,都有具体的情况,文旅深度融合离不了地域的概念,更离不开地域特色。从自身实际出发,选好合适的项目和恰当的表达方式,实现文化资源的经济价值,引导旅游资源的外延扩展、内涵深化和文旅产业的转型升级,是文旅深度融合收到实效的前提条件和根本保障。
事实上,文旅深度融合的终极目的不在于一时呈现了什么,而在于能够留下些什么。文旅深度融合,不是将文化元素与旅游资源进行简单的相加,而是要找到二者相生相融、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那个“点”,并由此产生“化学反应”,使之成为一颗耀眼的星,一道闪亮的光。也就是说,文旅深度融合既要追求“1+1>2”的效果,更要实现新的拓展,收到新的成效,留下有利后世的东西。
编辑:金艳
责任编辑:余凤
编审:喻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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